一、办学性质、办学特色
学校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建立以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致力于建设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被誉为中国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2014年和2018年两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8年和2019年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学校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
二、招生情况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57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新增1个本科专业招生:
三、收费标准
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教秘高〔2022〕180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1、普通文科类专业4900元/生/学年,普通理工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艺术类(
2、学费上浮专业: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待定。相关费用详见《
4、住宿费800-10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24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安徽等省份的院校及专业报考代码单列(详见各省报考指导),具体详情详见《
五、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与德国下萨克森州政府签署协议,确定
学校现与德、韩、英、美等国多所友好学校开展校际交流项目。学生达到外方学校语言及专业要求后即可赴国外学习,学籍管理按学校相关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国外学业并获得毕业(学位)证书,可凭校内成绩单、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的国外合作院校成绩单、国外毕业(学位)证书或预毕业证明,个人申请,按相关规定发给
六、人才培养特色举措
1、大众学院:学校和大众集团作为人才培养的双主体,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开展
2、大陆班:
3、微专业:为拓宽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渠道,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优势与专业特色,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满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开设AI大模型、智能网联汽车和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等微专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大二以上学生修读微专业。
4、第二校园经历:为充分利用国内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学校开展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本科生,在进入大二、大三学习前,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选派,到国内相关高校优势专业学习半年或一年,学分互认。学期结束对方高校颁发“第二校园经历证书”。
5、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体育与艺术俱乐部制改革在全国享有盛誉,多年来,学校共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奖牌431枚、艺术展演获奖50余项。学校为不同体育和艺术基础的学生分项目开设了“体艺基础、专项训练、竞赛展演”三大类99门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体育艺术基础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除本校
七、奖、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设立罗顿集团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16000元/生/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可随时申请不定期补助。
5、减免学费。在学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予以学费减免。学校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八、毕业生就业
学校坚持以产业、专业、就业“三业一体”融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70%左右在安徽省就业,50%左右在合肥市就业,其中在科大讯飞、京东方、长鑫存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多。学校先后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22年、2023年全省高校就业动态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获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联合表扬。
九、转专业政策
入学一个学期后可申请调整专业,按照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按专升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录取在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专业。
十、其他
1、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进校后均以
3、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等文件,不同类型招生的学生,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中外合作本科专业均予以标注“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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