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
一、征选办法
监督员由招生就业处向社会公开征选,征选人数10人,征选范围暨报名资格、征选程序如下:
1.高考考生本人或家长。
2.考生高考总分对应排名,需达到我校普通专业上年在生源省份录取最低分对应排名的前80%。
3.平行志愿报考
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
有意愿的考生和家长在
二、工作办法
(一)监督员的权利
以政策、法规为准绳,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情况;收集并向学校反应广大考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监督实践,代表学校回应社会关切。
(二)监督员的义务
遵守相关
(三)相关信息传递机制
在封闭录取期间,由招生就业处通过指定通讯方式向监督员提供国家及学校招生录取政策信息,对于监督员提出的符合国家
(四)回避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监督本质在于过程监督,监督与录取工作开展过程必然并行。在监督过程中,监督员须回避所在省份模拟投档、正式投档等录取时段,具体时间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与监督员具体商定。
(五)其他
根据上级及学校管理相关要求,2024年以线上网络监督为主要监督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