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贵州师范学院欢迎你的到来!在你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仔细阅读本指南,以便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
一、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8:30—19:00
报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二、入学报到注册需提供资料:
(一)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8张
(四)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开具为“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开学后尽快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组织,以院(系)级党组织为单位交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部电话:0851-85860896
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需毕业学校团委盖章,团员档案材料由新生自带,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基层团委。校团委电话:0851-85816611
(五)新生中学阶段档案
1.新生自带中学档案的,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
2.新生中学阶段档案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学校的,收件人统一填具为“贵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新生报到入学后15日内向辅导员查询本人档案去向。联系电话:0851-85842823。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到入学后交给所在班级辅导员。
(七)户口迁移资料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办学【2016】120号)文件精神,录取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原则上将户口迁移到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资料:省内学生带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本,省外学生带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户籍迁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电话:0851-85842776
三、缴费须知
(一)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学制 | 元/生/年 |
历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生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 4 | 3830 |
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广播电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档案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公共关系学、金融科技、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旅游管理类(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体育学类(体育教育、休闲体育) | 4 | 4100 |
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物理学、生物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 4 | 4200 |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产品设计 | 4 | 9000 |
少数民族预科 | 1 | 3830 |
2.住宿标准及收费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1100元/生/年。第一年统一按1100元收取,第二年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3.缴费方式
请你在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完成学费、住宿费的缴纳。
特别提醒:学生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缴费系统后,请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比如:学校、专业、收费标准等),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缴费。
(1)扫码支付:详情请见纸质版新生入学指南。
(2)省内农业银行代收:省内农行任意网点,出示考生号和学校名称,即可进行缴费,或在省内农行自助银行通过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
(3)网银缴费:详情请见纸质版新生入学指南。
计财处咨询电话:0851-85841524
农行咨询或投诉电话:95599
(备注:省内考生可以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缴费。省外考生只能采取第一或第三种方式缴费,或到贵州境内后用第二种方式缴费。)
(二)其他应缴费用
1.新生教材费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期教材领取情况进行缴纳。
2.新生体检费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招生规定,将进行身体复查。体检费在体检当天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体检医院。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根据相关管理文件规定,普通高校大学生按学籍所在地管理,原则在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军训服装费
新生入学后,待领取军训服装时缴纳。(新生入学前,请密切关注数字化迎新和军训事宜咨询二维码,见纸质版新生入学指南。)
四、资助政策
请认真阅读《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宣传册》。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同学,请在新生生源地(学生户籍所在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6276003
五、其它
(一)新生须在规定时间、本人持相关资料办理报到,他人不能代办。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在报到当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请假,所在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新生推迟入学,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对其作退档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温馨提醒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请妥善保管好行李、财务及重要证件,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以防被盗、被骗。
(二)新生接待点。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在贵阳火车站、贵阳北站、贵阳东站、贵阳金阳客运站、贵阳客运东站(龙洞堡)设有新生接待点。
七、相关信息
学校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联系人:邹老师 齐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
网址:www.gznc.edu.cn
电子邮箱:gznc-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