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普通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品德考核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普通批次执行。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实施“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调剂规则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三)学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为准。若录取规则有变化,最终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为准。
(四)学校2024年艺术美术类本科批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及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