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经过多年努力,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充分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4年,我省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普通高校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江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象:对到江西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0000元。
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010—66097980010—66096590受理时间:7月1日—9月15日每天8:00—20:00江西省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2024年度)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1-867562020791-86756307受理时间:7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5593
江西农商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