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于水英 记者 吕鸿浩)近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陆续公布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及(B、C档)资助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7批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5批面上资助名单,我校博士后共12人次成功入选,资助总额146万元,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获资助名单如下:
截至目前,我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工作站2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超500人,现有在站博士后200余人。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政策,不断探索博士后人才引育、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机制,保障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
据悉,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实行分类分档资助,共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新计划”获选人员,资助标准为28万元/年(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18万元/年;C档资助标准为12万元/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面上资助每年可申请两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此外,在黑龙江省创新创业的博士后除可以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还可以申请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标准为30万元,面上一等资助标准为20万元,二等资助标准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