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2023年学校将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1.
2.
报考我校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
3.报考
4.报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6月18日登陆“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完成报名申请,按系统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
2.考生本人本科成绩单、全国大学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参加比赛、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且清晰可见,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资格确定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和申请材料所体现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记为材料评审成绩。根据材料评审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在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有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学费等方面参照我校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监督机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1.已录取考生按学校2023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在入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入学资格核查。若有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和平大道947号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68862369
学校主页:http://www.wust.edu.cn
本科生院主页:http://jwc.w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w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