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通知精神,
1.我校2017年录取的新生中有应征入伍者,须在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前联系学校教务处,进行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登记(联系电话:025—68172887 -29,18915999946联系人:熊老师)
2.应征入伍新生须及时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或寄至学院教务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
3. 入伍新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保留学籍手续办理,逾期学校将统一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4. 新生请在退伍后,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于当年10月10日前携带退役证明、当初入伍时的通知书、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免学费手续。(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咨询联系电话:025-68172882,15852910105,联系人:潘老师)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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