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我校招生秩序,防范招生诈骗行为,保护我校声誉和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此严正声明:


一


学校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均由“



二


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代理工作,也未要求考生缴纳任何形式的网上报名保证金。任何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的招生行为均属非法,与



三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均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录取进程,按照省级招办投档、院校阅档、拟录取公示和录检审核等录取程序进行,最终录取名单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不存在“降分录取”“自主招生”“计划外招生”“私下补录”“与其他机构合作招收内部生”等各种违规情况。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或虚假承诺,谨防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四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任何违规招生、虚假招生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如发现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情况可通过电话:0714-6573766向学校纪委反映。



五


有关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及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得:
我校对外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咨询电话为: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hinengdayi.com/hbnu
微信公众号:湖师招办







六


专升本由教务处负责,咨询电话:0714-6538726。
成人高等教育、助学班、特色班由继续

2024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