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地区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三年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肇始于1902年的福建农桑总局蚕务学堂,是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农类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现代农业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二轻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产业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国际学院等4个校企共建合作学院,教职工653人,在校生1.5万余人,2024年招生专业40个,面向全国14个省份招生。
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优良办学传统,准确把握“立足农业,多类拓展,特色鲜明,服务区域”专业特色定位,弘扬“厚德强技、学以致用”校训精神,践行“耕读强农、与时俱进”的办学理念,打造“前校后场式办学格局、新型职业农民‘341’培育体系、三创教育‘1+N’三共模式、宠物专业‘六位一体’创新服务平台、服务乡村振兴‘1611’体系、农耕特色校园文化”等办学特色与品牌,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一懂两爱”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5万余名,为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 (元/学年) | 学制(年) | 备注 |
410105 | 园艺技术 | 10 | 6000 | 三 | |
410202 | 园林技术 | 10 | 6000 | 三 | |
540109 | 茶艺与茶文化 | 10 | 6000 | 三 | |
410309 | 宠物养护与训导 | 10 | 6000 | 三 | |
410307 | 畜禽智能化养殖 | 10 | 6000 | 三 |
三、申请条件
(一)普通香港澳门学生申请条件
1.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毕业文化程度。
2.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报名申请材料
1.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2.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如实填写《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港澳学生报名表》(附件1),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
4.若有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五、审核、面试及录取
1.材料邮寄:2024年8月20日(以邮寄时间为准)前将报名表格与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邮箱,邮箱地址:fjnyjwc@163.com。
2.初审:“港澳台”学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3.面试:8月底学校面试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将提前通知考生本人。
4.录取:“港澳台”学生人才培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将录取名单报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调转到当年在招的其他专业。
七、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凡被我院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以及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我院2024年学生学费6000元/学年(除软件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21〕367号,分别为550元/人/学年、570元/人/学年、650元/人/学年、970元/人/学年;交费后无论是否办理入学手续,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统一招投标,据实结算。
3.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调转到学校当年招生的其他专业。
八、违规处理
在报名、面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九、其他
1.培养形式:香港、澳门学生皆并入大陆统招生共同培养。
2.入学与在校管理:香港、澳门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统一管理。港澳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3.奖助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提供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港澳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并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
4.证书种类: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086-591-83420158、83420178
邮编:350119
地址: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附件: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收香港、澳门学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