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目录(更新版)(点击下载)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20年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专业课考试复习大纲(点击下载)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3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最新)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0年本科插班生原计划300人,现增加706个计划,共计1006人。其中:
社会工作(文科),招生计划50人,限招文科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行政管理(文科),招生计划105人,限招“经管类、社工类、法学类、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农林经济管理(文科),招生计划50人,限招“经管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包装工程,教学点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计划25人,教学点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两年本科插班生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招生计划50人,均限招“包装、印刷、食品、化学、高分子、材料学”等相关专业考生。
资源环境科学,招生计划15人,限招“环境类、生态类、与环境相关的生物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材料化学,招生计划20人,限招“化学化工或高分子材料”等相关专业考生。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25人,限招“环境监测类、土木工程类、风景园林类、与供热通风有空调相关的能源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25人,限招“食品类、生物类、药品分析类、药剂类(工科)”等 相关专业考生。
生物科学,招生计划50人,限招“理工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招生计划35人,限招“能源与动力工程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类、制冷与空调技术类、机械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食品质量与安全,招生计划95人,限招“食品类、生物类、药品分析类、药剂类(工科)”等 相关专业考生。
环境科学,教学点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计划55人,教学点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两年本科插班生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招生计划50人,限招“环境类、生态类、化学化工类、生物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环境工程,招生计划50人,限招“环境类、生态类、与环境相关的生物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水产养殖学,招生计划35人,“水产类、动物类、动物医学类、农学类、生命类、环境类、食品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植物保护,招生计划120人,限招“农学类、园艺类、生态类、生物类、医药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生物技术,招生计划50人,限招“农学类、园艺类、生态类、生物类、医药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农学,招生计划11人,限招“农学类、园艺类、生态类、生物类、医药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种子科学与工程,招生计划40人,限招“理工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教学点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两年本科插班生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招生计划50人,限招“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考生。
具体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及专业课考试复习大纲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链接(http://zsb.zhku.edu.cn/article.aspx?id=577)了解。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3.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和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5.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19﹞38号)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2020〕3号)规定,广东省户籍的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前。
6.普通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报考我省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实行计划单列;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应届或往届)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原已报名考生修改报考志愿方式、时间
2020年1月已成功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若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志愿的,须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一)已报名考生若自愿修改报考志愿,可于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报考志愿修改,除报考志愿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信息。每个已报名的考生只能修改一次报考志愿。
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我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2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同时,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可点击下面“阅读原文”链接或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了解。
(二)考生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修改提交后,我校将于48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以在“修改报考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
如我校审核通过,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报考志愿;若我校审核不通过,考生修改的报考志愿将恢复为原报考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修改报考志愿并提交审核。
(三)已报名考生不修改报考志愿,或修改的报考志愿未审核通过,考生参加考试及录取时将继续采用原报考志愿数据。
(四)已报名考生,原则上不予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五)学历认证情况反馈:
1.报名系统中学历认证结果为“待验证”的考生须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并由我校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
2.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的结果为“通过”的自学考试考生,不需要再提交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原未报名考生补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特别提醒:
1.2020年本科插班生补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我校将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
2.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但可填报我校考试科目相同的同一专业的最多2个不同教学点专业志愿,同时,增加“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选项。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可点击下面“阅读原文”链接或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了解。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0年3月25日至28日(共4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通过互联网登录“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bcks)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重要提醒: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是录取通知书邮寄的重要信息。预报名时,考生必须按要求输入正确的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①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报告。
②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2)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只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我校将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
(3)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系统反馈验证结果信息进行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89338633。
(4)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招生院校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有疑问的请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0-89338633。
(5)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我校审核:
1)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①户口本(本人姓名页);②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19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户口本(本人姓名页)。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除上述第1)点所涉及的有关往届的报名资料外,还须上传:①专科毕业证书(往届);②义务兵退出现役证;③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4)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我校在网上进行审核。3月30日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5)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我校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进行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开始日期前10天。
原则上我校按考生上传的电子数据审核,确需审核资料原件的,我校将提前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将资料原件邮寄至我校审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我校要求邮寄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6)“广东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系统”中,“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2.确认报名。2020年3月31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200元/每人。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体检表
考生须依据《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按我校要求,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上传截止时间为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录取开始日期前10天。
逾期未上传体检表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的,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分别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我校自主考试两门专业课,具体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指定参考书及专业课考试复习大纲可点击下面“阅读原文”链接或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了解。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时长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具体要求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了解。
(二)考试时间:由于受疫情影响,本科插班生考试初步安排在4月底以后,具体时间另通知。
六、招生录取
1.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文史类、理工类等专业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门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录取则根据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考生报考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
2.我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1)只有一个教学点专业的录取方式:我校按投档总分(五门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同一专业的不同教学点的录取方式: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五门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第一教学点志愿,若该教学点额满,再查看该考生的后续志愿,录满为止。
(3)录取原则中同分点的处理办法:当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省统考三门科目总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两课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英语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教学点志愿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要求的其他教学点;考生若不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其他教学点,作退档处理。
3.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4.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校招生相关专业。
5.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七、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将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我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管理。
八、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一)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510225)
电话:020-89003030
微信公众号:zhku_zsb(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招生办)
(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
电话:0760-88291862
(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188号
电话:0755-89226360、89226361
(四)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花都校区)
电话:020-36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