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珠海籍学生:
按照《关于对珠海籍学生实行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凡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珠海籍学生可以申请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减半。
一、在珠海市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二、具有珠海正式户籍,且满三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三、针对广东省普通类(历史)、普通类(物理)及体育类专业,在本科类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
四、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广东省首次公布的本科批次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特别说明:
一、学校的全部艺术类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专业学费不减免。
二、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珠海籍学生若出现留、降级情况时,留级、降级当年的学费不予减半。
三、外校转学入我校的珠海籍学生的学费不予减半。
请申请学费优惠的2024级珠海籍学生按照学校的规定,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直接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及上述三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由学校核实并认定是否具备学费优惠资格。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日 (12﹕30-16﹕30)
地点:图书馆行政区西区一楼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
咨询电话: 0756-76262720756-7626296
联系人: 李老师谭老师
招生与就业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