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 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 16号)等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我校于2024年9月启动2025年度“国优计划”研究生专项招生工作。
一、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
(1)面向2025届应届推免生选拔。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及直博生中选拔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进入“国优计划”,在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同时,完成教育硕士相关课程学习。
(2)面向我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从我校全日制理学、工学门类和理工专业学位类别2024级硕士研究生、2023或2024级博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直博生中,选拔10名“国优计划”研究生。在攻读原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同时,完成教育硕士相关课程学习。
2、教育硕士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及代码 | 招生专业 所在学院 | 招生生源 | 计划数 | ||
本校 推免生 | 外校 推免生 | 本校在读研究生 | |||
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 物理学院 | 物理类、工科类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 拟10人 | 拟2人 | 3人 |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 生物科学与 医学工程学院 | 理科、工科类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 | 拟15人 | 拟3人 | 7人 |
合 计 | 拟25人 | 拟5人 | 10人 | ||
30人 |
注:不同生源来源的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做微调
二、报名与选拔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校推免生:9月6日00:00 —9月8日22:00
外校推免生及本校在读研究生:9月6日00:00 —9月15日22:00
(2)报名方式
①本校推免生:达到所在学院推免要求的学生,登录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seu.edu.cn),选择“专项计划”招生项目。
②外校推免生:已参加我校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营员(以院系网站公示的考核结果为准),登录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seu.edu.cn),选择“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招生项目,在“报名状态查询”界面,点击“专项计划”,选择“国优计划”,点击保存。
③本校在读硕博士研究生:2024级硕士研究生、2023级和2024级博士研究生以及2022级直博生,登录东南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sas.seu.edu.cn),选择“专项计划”招生项目。
【提醒】报名系统中所列出的专项计划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名,不可兼报。请务必慎重选择,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认真核对,提交后不能再做更改。本校在读研究生报名须得到导师同意(出具导师同意报考证明,如邮件、微信、短信截图等)。
2、选拔
拟于9月10-11日择期面向本校应届推免生将与于组织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外校推免生和本校在读研究生拟于9月中下旬组织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微信):15850579273
附:“国优计划”项目介绍
1、目标任务
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2、培养模式
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 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 学分的教育实践(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分)。“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实施三导师制,除其本学科专业导师外,学校为其另外配备指导教育硕士论文的导师和指导教育实践的导师。
进入“国优计划”的应届推免生,可在本科大四阶段提前修读教育教学模块课程;在读研究生则在学制内安排完成教育教学学分要求。
“国优计划”研究生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教学模块课程,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3、从教激励
(1)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
我校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支持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3)专业发展支持
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创造良好条件,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制订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计划,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支持管理岗位锻炼等,有计划地帮助“国优计划”研究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担任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引领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