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造就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坚持“教育是第一根基”,始终贯彻“以基础筑基础,以拔尖育拔尖”的育人理念,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文件要求,我校将于即日启动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届“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二次遴选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教育理想坚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跨学科思维和教学潜质,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2.申请者须为本校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全日制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教育学院作为我校“国优计划”专项具体培养的执行单位,坚持“尚探究、重实践、跨学科、讲情怀”的办学理念,结合“国优计划”文件精神,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培养模式。
具体招生专业和专业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即日起至9月29日中午12时前,申请者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届“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二次遴选报名系统(https://www.wjx.cn/vm/mEBdMLH.aspx#),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我校将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以申请者的教育背景、教育情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评价依据,择优选取入围复试,并将于9月30日邮件通知入围者。
(二)报名要求
考生按要求登录各自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写,并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国优计划”招生信息登记表》(见下文附件链接)扫描件(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在校学生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4.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扫描件(须由所在学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盖章,如无法加盖公章,可全屏截取学校学生系统中的成绩单;研一新生仅需提供本科课程成绩);
5.英语水平证明扫描件(CET6≥425或新TOEFL≥90或IELTS≥6.0);
6.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已发表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
7.自我陈述(1-2页,考生需在自我陈述中写明申请意向专业优势、相应获奖经历以及意向就业地点或中学等);
注: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合成1份PDF文档(大小控制在20M以内),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申请就读专业+院系。
(三)考核要求
我校将针对入围者的申请学科方向开展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
入围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科目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基础,每个专业科目设置笔试合格线,未达到申请专业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教育情怀及科学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申请者从教意愿、专业能力、英语水平、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3.考核安排
申请者笔试、面试将于10月10日左右在闵行校区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第二届“国优计划”专项二次遴选拟录取名单,并在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将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信息管理系统。
四、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落实“国优计划”文件精神和要求,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优势,积极培养拥有教育理想和热忱、心怀深厚教育情怀、具有跨学科和国际化视野、卓越的专业能力、突出的教学技能,具备科学和工程素养的高水平中学学科教师和科学教育教师。
(二)培养模式
为鼓励更多学生投身教育事业,二次遴选类研究生将采取弹性学制,从入学后开始修读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共计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学位基础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8学分。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4学分。修满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即予以认定为“国优计划”专项研究生,并由我校授予“国优计划”相关证书。在获得第一学位的基础上,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具体参照《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执行),并根据教育部国优计划相关规定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授予教育硕士学位。根据学校规定收取相关培养费用。
五、从教激励
1.教资免试认定
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
我校与上海市教委以及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联动,探索建立学校与基础教育学校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学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任教。
3.专业发展支持
我校将建立“国优计划”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与全国各重点中学、教育学院实习实践基地等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服务“绿色通道”。有计划地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六、组织保障
1.学校设立“国优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国优计划”招生培养工作。设立 “国优计划”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国优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并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保障计划的实施和开展。招生、培养等具体工作在学校“国优计划”专项工作小组指导下,由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2.我校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将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录取公平公正。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方式
教育学院官方网站:
https://soe.sjtu.edu.cn/
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SJTU-SOE
联系人:谢老师
021-34204552
电子邮箱:
soe_admission@sjtu.edu.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附件:上海交通大学“国优计划”专项信息登记表
链接: #小程序://百度网盘/JZ6Do59VejE2P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