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关于面向在读研究生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的通知如下。
一、专项简介
教育部2023年设立“国优计划”,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二、报名考核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湖南大学在读理学、工学门类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3)热爱基础教育事业且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4)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
2.报名材料
(1)“国优计划”报名表(见附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4)其他证明材料(如论文、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
3.日程安排
1.9月13日前,有报名意向的研究生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至财院校区银杏楼教育科学研究院202室(联系人:谭竞雄),电子版发至jxtan@hnu.edu.cn。
2.9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学生名单。
3.9月30日前,组织面试考核,确定“国优计划”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培养模式
1.课程体系
除本学科课程学习外,学校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
2.指导方式
采取校内外导师组指导制,由学科专业导师、教育学导师与中小学行业导师开展联合指导。学校优选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的教育实践基地,遴选一批一线中小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行业导师。
3.学位授予
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在获得原学科专业类别学位的基础上,符合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时可申请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均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四、从教激励
1.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探索“订单”培养
学校探索建立学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推动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支持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3.搭建专场招聘平台
学校举办“国优计划”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精心组织优质中小学来校招聘,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4.持续支持专业发展
学校建立“国优计划”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0731-88822856
2.教育科学研究院 0731-88823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