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工大工程[2020]22号)文件要求,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还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普通本科、专科未报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10月8日-14日,公示期满未报到或未说明原因不予注册教育部电子学籍。名单如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工大工程[2020]22号)文件要求,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请假逾期两周还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将普通本科、专科未报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10月8日-14日,公示期满未报到或未说明原因不予注册教育部电子学籍。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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