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计划,现启动秋季学期研究生助教的申请和聘任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助教的聘任根据“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按量考核、按劳取酬”的原则,助教需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包括岗位目标、岗位数量、岗位说明、工作时间、工作质量以及对拟聘研究生助教的条件和要求等。盘锦校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但不包括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工程硕士、MBA、MPA、EMBA等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
二、研究生助教岗位由学校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依据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主讲教师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保证有限资源合理高效的利用。理论课程根据学时和选课人数可按实际需求酌情申请助教。研究生最多可申请2门课程的助教(如申请门数超过2门,取消所有助教资格)。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配备助教的课程,主讲教师需亲自批改作业、论文或实验报告等,批改量不少于1/3,也需承担日常答疑工作。期末考试或考核环节不得由研究生助教独立承担。
四、研究生助教需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全程听课把握教学进程。研究生助课期间,需认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见附件2),助课结束后,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见附件3),连同助教工作日志一起提交至主讲教师所在的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学与科研工作部,作为酬金发放的依据。即日起,各学院组织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申报,研究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研究生助教申请表》(附件4)(申请2门课程或2门次课程的助教需填写2份申请表),并报送课程所属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学院(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点 |
莱斯特国际学院 | 徐老师 | 0427-2631233 | C07-309 |
化工海洋与生命学院 | 杨老师 | 0427-2631891 | D06-205 |
商学院 | 郭老师 | 0427-2631279 | C03-209 |
公共基础学院 | 郑老师 | 0427-2631368 | C05-206 |
五、助教岗位酬金按实际工作量和考核结果,在学期末按照5个月标准统一发放。
课程学时 | 硕士生酬金 |
12-31学时 | 100元/月 |
32-55学时 | 200元/月 |
56-79学时 | 250元/月 |
80-96学时 | 300元/月 |
97学时以上 | 350元/月 |
六、研究生助教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再担任助教工作时,需提前一周向主讲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学院审核,方可退出。各学院需及时将退出或终止聘任的研究生助教名单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备案。
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审核,由各学院统一于10月24日17:00分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录用明细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jing10@dl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学与科研工作部(G01-行政服务大厅11号窗口)。联系人:孙静;电话:2631951。
教学与科研工作部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