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学校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严格选拔进入
三、招生计划及委托培养单位
2025年我校招收高中自费养成生飞行学员,在江西省、湖南省、河南省、河北省和陕西省招收本科
委托培养单位包括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江西省、湖南省、陕西省)、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河北省)、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河南省)。
四、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名并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16至20周岁男性(出生日期2005年8月3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居民身份证》登记为准;外语语种限
(二)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
(三)身体条件
报考
1.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7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
3.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若曾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则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等效球镜),且需观察不少于90日,并提供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和手术资料;
4.五官端正,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5.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9.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0.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11.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胆道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不应有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4.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不应有中耳炎病史。
五、招录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可根据身体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电脑浏览器、手机浏览器、微信小程序(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招飞考生平台事业单位)多渠道访问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mhzf.caac.gov.cn或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
报考我校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
(五)背景调查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和航空公司的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
2.高考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
4.征集志愿。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确认在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招飞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招飞最低录取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六、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一)新生入学后,我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
(二)学习期间,若由于身体、技术、心理等事由导致停飞,根据《
七、风险机制
若因国家招生或上级部门招飞政策调整、合作航空公司解约、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完成培养进程第二阶段学习,学生须参照第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转入民航学院(飞行学院)或经济
八、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在入校后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岗位工作。
九、相关费用
(一)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招生选拔过程中上站体检、辅助体检、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学生在各委托培养单位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
1.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预计
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学生入校后与各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飞行训练和培养费用等相关规定以委托培养协议为准。
(四)其他费用:学习
十、注意事项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学生须向学校赔偿相应损失,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91-83863486(仅受理信访举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953393 邮箱:3826845411@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http://hk.nchu.edu.cn/
地址: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邮编:330063
附件: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