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三)持有2022年及以前的初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
(四)持有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往届生。
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学生不允许报考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二、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省统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对于普通高中在校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限高三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要求执行。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选择合格性考试科目。
各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具有我省户籍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一)高二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7日(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00),高三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4日(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均为11月7日17:00。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二)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考试费信息技术科目为20元/门,其他科目为15元/门。
四、报名地点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5号)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原则,具有我省学籍的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集中网上报名。
在报名前,若外省户籍考生转入我省的,须凭外省学籍证明,到我省当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后方可报名。
(二)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往届生、社会人员及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学生,在其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核工作。要防止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尤其要杜绝高一年级的在校学生报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名点(中学,下同)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普通高中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比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学籍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在报名点中学没有学籍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以我省普通高中在籍生的身份报名。凡考生在报名中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等信息有误时,必须由学校申请修改并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所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三)报名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生成考籍号、确认报名点。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报名管理员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四)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1.往届生和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毕(结)业证等有关证件。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还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证明。
3.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还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五)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的指导、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打印、考生签字确认的组织等工作。
(一)确认考籍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合格性考试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的原则编排。
(二)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合格性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下载《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1),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三)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填报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有关栏目信息有误,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四)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
(五)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六)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七)照片采集
本次报名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正面、免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电子照片符合要求的,高考报名时可不再采集。
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5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执行。
江苏省2025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招生考试机构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具体要求如下:
1.残疾考生参加考试,申请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江苏省2025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后),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所在报名点初审,11月10日前交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应结合实际,由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于申请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各地要在11月17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形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
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