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
航院
正德守真·亲知善技
2025年
三亚航院&金鹏航空&首都航空
开展“空乘优质人才储备”联合培养招生选拔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9:00-17:00)
面试地点:金华市女子中学
具体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华核村白龙桥镇华核新村
学校简介
发展概况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5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招生专业42个,拥有各类在校生超万人。学校打造了航空、航海、旅游免税为特色的“两航一游”特色专业集群。获得国家级称号专业5个、国家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首批“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拥有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器维修、危险品运输、航空安全员、无限航区船员等培训资质30余项。当选为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校企合作专委会和全国民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委员会等4个主任委员单位,牵头组建了海南自贸港航空职业教育集团和海南免税与跨境电商职业教育集团。2024年4月,三亚航院正式回归新海航,加入辽宁方大集团,并陆续出台了在校学生免费午餐、申请退回学费、搭建实习就业平台、方大助学金等一系列福利政策,为学生未来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就业前景与优势
随着航空业的不断发展,空乘人员的职业领域也在不断拓展。2024年4月,三亚航院正式回归新海航,加入辽宁方大集团,辽宁方大集团旗下所有企业向三亚航院学生敞开大门,提供大量实习就业岗位,三亚航院空中乘务专业学生职业素养优势明显,就业前景乐观。2024年秋季学期伊始,海航航空集团旗下各家航司走进三亚航院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实习就业机会,升空率创历史新高,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
金鹏航空简介
金鹏航空(原扬子江航空)成立于2002年,诞生于黄浦江畔,是海航航空集团旗下唯一客货并举的航空公司,自2003年1月开航至今,公司始终坚持“党建为魂”的企业文化,秉承“安全至上”的运营理念。2021年12月8日,随着海航航空经营管理实际控制权正式移交至辽宁方大集团,海航航空集团旗下金鹏航空也由此进入发展新航向。
国内客运方面,自2024年1月1日起,金鹏航空由差异化航司转型为全服务航司,主运营基地为上海、深圳。金鹏航空航线网络重点布局全国一线及各大省会城市、热门旅游城市,紧跟国际先进服务理念以及趋势,坚持“精品化”服务标准,为旅客提供有温度、有态度、富有娱乐精神的个性化服务,让每位旅客的每次出行都感受惊喜,超越期待。
首都航空简介
首都航空于2010年由北京市政府和海航航空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目前拥有空客系列飞机90架,公司主运营基地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已建立海口、杭州、西安、丽江、青岛、南京、广州、沈阳、重庆过夜基地,成立三亚分公司;执飞国内、外航线129条,其中国内航线117条,国际航线12条,航线网络覆盖全国一、二线主要城市及欧洲、北美洲、大洋洲、日韩、东南亚等地区。空客A330宽体客机运营能力覆盖中远程洲际航线,“商务舱+经济舱”的两舱布局能满足所有客户出行需求,年保障进出港旅客逾1500万人次。
首都航空始终贯彻“安全是生命线和高压线”的理念,并于2021年荣获民航局颁发的“飞行安全二星奖”,现已发展成为年收入及品牌价值过百亿的大中型航空企业。未来,首都航空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紧紧跟随“一带一路”发展步伐,投身北京市“四个中心”战略建设,并积极弘扬辽宁方大集团“党建为魂”的企业文化,秉承“经营企业一定要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对员工有利、对旅客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将党建工作与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响应“双碳”号召,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环保理念;助力智慧民航建设,打造更多元化的高品质航空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真情服务理念,为建设民航强国贡献力量。
校企联合培养,实现属地化高质量就业
为了落实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精神,三亚航院与海航航空集团旗下航空公司联合开展“空乘优质人才储备班”的培养项目。
学校和航空公司将共同组织招生宣传和选拔工作,确保学生符合人才储备班的培养标准。入选学生在报考三亚航院空中乘务专业后,将正式纳入“空乘优质人才储备班”,在完成校内学习后,安排属地化或集团内实习和就业。
学校根据航空公司的实际人才需求,校企共同制定“空乘优质人才储备班”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符合公司用人需求。
学校与航空公司将通过“工学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实践、实习和就业一体化的培养平台,实现人才培养属地化高质量就业。
报
考
条
件
(一)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符合空中乘务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
(三)体检要求:
考生面试合格后在指定专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
名
方
式
现场报名,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打印《报名表》,于面试当日交至现场工作人员。
校企联合培养招生选拔安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