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
二、 专业简介
我校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由学校颁发“
三、 招飞区域及计划来源
2025年我校招收高中自费养成生飞行学员70人,招飞区域为山东、河北、河南、湖南、江苏。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委托培养单位包括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山东省、江苏省、湖南省)、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放省份:河南省、河北省)、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投放省份:山东省、江苏省、湖南省、河南省)、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江苏省、湖南省、河南省、河北)、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湖南省、河南省、河北)。
四、学制和录取批次
五、 费用承担
(一)学费及其他
本专业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飞行训练相关费用
在各委托培养单位进行飞行执照训练学习期间所发生的
其中:(1)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承诺视学生个人情况及意愿,可协调“担保贷款”或“学生个人商业贷款”的形式支付上述费用。具体贷款金额与还款方式以当年贷款
(2)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视学生个人情况及意愿,可协调“担保贷款”或“学生个人商业贷款”的形式支付上述费用。具体贷款金额与还款方式以当年贷款
(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可采用“学生个人信用/商业贷款”的形式支付上述费用。具体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根据贷款合同执行。
(4)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可采用“担保贷款”的形式支付上述费用。具体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由学生与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5)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可采用“学生个人信用/商业贷款”的形式支付上述费用。具体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根据贷款合同执行。
学生入校后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分配结果,学校辅助与各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飞行训练和培养费用等相关规定以委托培养协议为准。
六、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夏季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外语语种仅限
(二)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学生父母亲(或直接抚养人)未受过刑事处罚,非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符合民航招飞的背景调查条件。
(三)身体条件及自荐标准
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体检鉴定
1.身高168-187cm;
2.体质指数(BMI)18.5(含)-24(含)[注:BMI=体重(kg)/身高(M)2];
3. 裸眼视力不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不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不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不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大于2.50D,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5.无“O”、“X”型腿及纹身,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6. 其余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体检鉴定
(四)心理素质条件
1.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抗压能力强;
2. 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
七、 招飞流程
(一)报名、注册。请考生了解本招生简章内容,明确招飞报考条件的前提后自愿报名。并依据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2024年10月24日起开始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mhzf.caac.gov.cn;或者微信搜索小程序“民航招飞考生平台”或者打开[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民航招飞]填报“
(二)初检、面试。携带身份证、《
(三)上站体检(含心理
(四)确认志愿。上站体检和心理
(五)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考生在民航招飞系统确认我校招飞志愿后,须向我校申请我校民航背景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背景调查材料。
(六)录取。
1.考生录取前,需与我校签订《
2.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含心理
3.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
4.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七) 签订培养协议。
学生入校后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分配结果,学校辅助与各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具体飞行训练和培养费用等相关规定以委托培养协议为准。
八、 淘汰机制
新生入学后,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体检鉴定
九、 附则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最终录取原则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为准。
(二)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
(三)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531-80687119。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0687119 0531-80687112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250357)
学校网址:www.sdj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w.sdjtu.edu.cn
联系部门:
微信公众号:
招飞QQ群:
山东省:746612791
河南省:742410739
河北省:746210180
湖南省:746303392
江苏省:61334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