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耽误考试。2024年11月30日16:00-17:00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承诺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并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因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四、除必需的考试用品(黑色字迹签字笔、毛笔、墨汁、砚台、墨碟、毛毡、清水等必备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电熨斗、涂改液、修正带、自备纸张、各种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非考试用品)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考场统一提供试笔纸(即草稿纸)。
五、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或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要认真核对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正确。领到答题纸、试题册和试笔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册、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答题纸皱折、残破、穿孔和污损等问题,应举手示意,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考生应在草稿纸上进行试笔,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答题纸污损等情况,一般不予更换答题纸。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卷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测试(90分钟),书法临摹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测试(90分钟),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书法临摹测试未参加,不允许参加书法创作测试。
九、书法临摹科目不允许改变试题范本的章法布局,按试题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科目要求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
十、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写在试笔纸上或非答题区域的答题作品一律无效。答题纸为四尺三开宣纸,要求在贴有条形码的答题纸正面竖式书写考试内容(作答内容应在条形码下方,不得倒置、横向或在答题纸反面作答),考生可以在作答前折叠答题纸,但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画界格,不得落款与钤印。
十一、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十二、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对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内容拍照或以其他方式存储、传播,不得将试题册、答题纸、试笔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期间应注意保持考场清洁,不要把墨汁甩到桌上、墙上、地上等区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
十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收卷时,考生要核对并确认自己的条形码已粘贴在自己答题纸上方的“贴条形码处”。待监考人员依序收齐答题纸、试题册、试笔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高考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在2025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书法类统考,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内向河北大学教务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河北大学教务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河北大学教务处答复为准。
十六、2025年书法类专业统考阅卷采用“电子评卷”方式进行。考生答卷采用非接触式高保真设备采集为电子图像,随机分配给专家评阅,确保评卷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十七、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ebeea.edu.cn)、河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hbu.edu.cn/)等官方渠道发布的考试信息,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向河北大学教务处咨询(0312-5079698)。
十八、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复习备考阶段及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拿钱买通关系获得高分”等谣言而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省书法类统考按照2023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执行,评卷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统考仅在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不组织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的所谓“模拟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启用“2+1”安检模式,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广大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按照考点的现场指示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安检,不要在考点周围或考试封闭区域外逗留、聚集、拍照、直播。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不携带手机进入考点承诺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