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高校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决定实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
1.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研判。各地各高校和分行业就业指导委员会要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调查,通过调研走访企业、委托专门机构开展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行业、区域人才供求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市场需求变化。鼓励各地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协同开展人才需求分析预测工作,编制发布人才需求报告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2.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以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主动布局新兴学科专业,扩大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布点,提高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对高质量发展的响应度,更好促进供需适配。对就业质量不高的专业实行红黄牌提示制度,及时调整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
3.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各地各高校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状况,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就业能力。
二、充分发挥促就业政策的引领作用
4.加力落实助企稳岗促就业政策。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力落实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多措并举激发经营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要加大促就业政策宣传解读,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系统梳理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过制作政策地图、政策海报、政策汇编,积极推进就业政策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推动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惠企利生。
5.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能早尽早”“能扩尽扩”的原则,统筹协调好本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录)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升学考试时间安排,确保全部在8月底前完成。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稳定并扩大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畅通入伍绿色通道,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做好兵员预征预储和大学生精准征兵工作。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确保有序开展、有效衔接,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办好“国聘行动”。
6.支持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就业潜力,引导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创意经济、低空经济等多领域灵活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落实创业支持和减税降费政策,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
7.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支持政策研究。鼓励各地各高校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统梳理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系列稳就业政策,研究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推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供需适配、就业政策论证与效果评估等前瞻性、实证性研究,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律,强化政策支撑。
三、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
8.深入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各地各高校要按照“秋季校园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动”“春季攻坚行动”“百日冲刺行动”安排,持续不断开拓就业岗位。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两个100”和“不少于10家”要求,调动高校全员力量,用好校友资源优势,密切联系合作企业,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高校与相关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等建立常态化就业合作,发掘一批吸纳毕业生稳定就业的优质企业和单位。鼓励引导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招聘服务机构等开发岗位资源,提供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化就业服务。
9.充分用好校园招聘主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拓展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鼓励联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直播带岗等专区,丰富校园招聘活动形式。支持二级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提高校园招聘活动实效。鼓励各地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归集分行业、分区域、分领域就业岗位,组织用人单位组团进校招聘,共建一批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就业市场。要重点关注就业工作基础薄弱的高校,加大招聘活动支持力度,加密招聘活动频次,定向送资源、送岗位、送服务。
10.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鼓励主动服务本地区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校宣讲,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主动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鼓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稳岗拓岗支持政策,办好“‘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汇聚更多岗位资源。
11.创新挖掘基层就业空间。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基层项目,加大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力度。支持各地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产业发展,用好现有各类资金和政策渠道,开发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农业科技等岗位。鼓励结合地方实际和高校办学特色,创新实施基层就业项目,出台配套支持政策,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基层就业渠道。
12.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归集机制,推进国家、省级、高校三级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互联共享,实时对接社会招聘机构岗位信息,持续举办网络招聘活动。加快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管理。主动精准向毕业生推送就业指南、岗位资源。各地各高校要主动与平台共享岗位信息,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和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注册使用。
四、做实做细就业指导帮扶
13.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将职业生涯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推动把相关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给予学时学分保障。打造一批名师金课及精品教材,鼓励培育教学成果。办好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引导大学生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聚焦社会需求、产业变化,探索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专业微课程、职业培训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14.加强就业育人与观念引导。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内容,推动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就业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个性化求职心理疏导。开展“永远跟党走、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宣传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激励高校毕业生到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
15.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建立帮扶台账,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要求,优先提供指导咨询、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培训和就业实习实践。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专任教师、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等落实帮扶责任,与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组织实施好“宏志助航计划”,有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帮扶实效。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接续,帮助他们及时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16.完善就业实习实践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就业实习实践作为促就业重要举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政策制度保障。统筹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推动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强化实习责任保险保障,做好就业实习安全教育。持续发挥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作用,深化政校企合作,协同建设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有组织地开展就业实习实践活动,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五、持续推进就业监测与综合评价改革
17.加强就业进展监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地要不断健全完善就业监测机制,加强就业监测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就业监测工作质量。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分级开展就业监测数据自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18.深入推进就业评价改革。各地要探索开展就业工作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就业评价体系,破除就业工作单一评价导向。坚持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探索长周期评价,以就业评价赋能高校就业工作转型,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加强与有关部门政务数据比对分析,将就业状况纳入综合研判,为教育教学评估、就业工作质量评价提供参考。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保障水平
19.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头等大事、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指导,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把就业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定期研究推进,充分发挥“校—院(系)”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全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牵头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进任务落实。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各方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
20.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高校要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部门和服务机构工作力量,给予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畅通就业指导教师职业发展路径,鼓励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健全校外专家担任兼职就业指导教师的保障机制。
21.加强权益维护。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积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处置各类恶意解约等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事件,依法打击招聘欺诈、泄露隐私等涉就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加大校园招聘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信息。
22.开展总结宣传。各地各高校要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加力宣传地方、用人单位和高校全力拓资源、优指导、强帮扶、促就业的举措和成效。持续开展就业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