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舞蹈类考生和表(导)演类考生上传自备伴奏音乐及自选文学作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需上传、申报的内容
1.舞蹈类考生上传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申报舞蹈基本功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
2.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上传自选文学作品和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3.服装表演方向考生上传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申报身高、身长、下身长、肩宽、胸围、腰围、臀围、上臂围、大腿围、小腿围、踝围和体重;
4.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上传自选文学作品。
二、上传网址和上传时间
上传网址:http://bzsc.nm.zsks.cn:58181
上传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日
三、注意事项
伴奏音乐上传后可预览试听、更换,提交确认后,伴奏音乐将锁定不得更换。考生须同时自备伴奏音乐U盘(音频文件为MP3格式),伴奏音乐须与在系统中上传的一致,U盘中不得再存放其他文件。考试时,如考生上传的伴奏音乐无法正常播放,紧急使用考生携带的U盘播放伴奏音乐;如仍无法播放,考生须无伴奏表演,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按照申报的舞蹈基本功自选内容考试,评委老师据此进行评分。
服装表演方向形体形象观测科目所涉及的测量数值,考生自行测量申报,测量方法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自治区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Ⅲ 表(导)演类》形体数据测量方法与要求执行。考试时,如果测量人员的测量结果与考生申报的自行测量数值对比在误差范围之内(体重误差±0.5kg,尺寸误差±0.5cm),则直接将现场测量结果录入系统,如超出误差范围,测量人员将再次测量,如再次测量结果仍超出误差范围,则以现场测量结果为准。考点测量仪器已经专业机构鉴定。
自选文学作品上传后可预览、更换,提交确认后,作品将锁定不得更换。未按时上传自选文学作品的,该科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