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3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截止目前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未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举报,且未发现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