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考试规则和要求
错填、漏填或误填个人信息
考生没有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关键信息,或者个人信息填写不清晰、被遮挡、被涂抹导致无法准确识别。比如考生号等长串数字填写错误、名字写得过于潦草难以辨认等情况。若信息无法对应到考生本人,该试卷会被判定为无效,成绩记为 0 分。
使用违规材料或工具
考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材料或工具,如果考生私自使用,会被记为 0 分。例如,规定不能使用定画液,考生却使用了定画液来固定画面;或者禁止使用炭笔,考生却使用炭笔作画等。
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除了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等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各种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图片资料等,若被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处理,成绩记为 0 分。
考试作弊行为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
在考试过程中偷看他人试卷、抄袭他人作品,或者为他人提供作弊便利,如故意将自己的试卷展示给他人看等,这些都属于严重的作弊行为,会被认定为 0 分。
交换试卷或草稿纸
与其他考生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这明显违反了考试的公平性原则,一旦被发现,会直接记为 0 分。
伪造身份或考试材料
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参加考试,或者伪造考试作品、准考证等相关考试材料,这种严重的违规行为会导致成绩记为 0 分。
不遵守考试时间规定
迟到超过规定时间
一般来说,考试开始后迟到超过一定时间(通常是开考后 15 分钟左右),考生将被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场考试成绩记为 0 分。例如,上午开考后 15 分钟还未进入考场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该场次的考试。
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
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如果考生无视考试结束信号,继续奋笔疾书,严格的监考老师会直接判定为作弊,该科成绩记为 0 分。
扰乱考场秩序
在考场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者不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安排,严重影响考场秩序,经警告无效后,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为 0 分。
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考试材料等,这种破坏性行为不仅会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也会导致考生成绩记为 0 分。
作品存在异常记号或标记
在试卷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特殊记号、标记,或者以某种方式故意留下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这可能会被认定为作弊行为,该试卷成绩记为 0 分。
缺考
考生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过程中中途放弃离开考场,该科目的成绩记为 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