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2025年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明确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助力艺考生充分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阳光高考特整理以下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2025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范围有哪些?
答: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2.哪些专业需要参加专业考试?
答: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3.哪些专业不需要参加专业考试?
答: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
4.统考和校考有什么不同?
答: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其成绩适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院校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省统考的考试科目、分值、形式以本省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其成绩只适用相关校考合格院校(专业)。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具体的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哪些高校可以组织专业校考?
答: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对于经教育部批准可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当年有关规定和本校招生章程,面向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生源组织实施专业校考。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考试成绩。
6.艺术类考生能兼报普通类专业吗?
答:艺术类考生可以同时填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志愿。(具体志愿设置,以省级招办当年规定为准。)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7.艺术类专业采取什么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答: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分为四类情况:
(1)对于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和戏曲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3)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4)对于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8.艺术类专业采取怎样的投档录取模式?
答: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相关办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布。
9.报考艺术类院校,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答:首先,考生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高考体检结论,了解限报专业。《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此外,听力不合格的考生不宜就读音乐学、录音艺术等专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就读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宜就读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可能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如果高校对此有具体要求,会在《招生章程》中进行规定,如果《招生章程》未明确注明,学校是不能以此为理由退档的。其次,招生院校还会对某些专业提出具体要求。考生在报考时,要认真阅读当年的招生简章或者咨询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