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859
五、学校地址:
翠亨路校区(本科):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泉州路校区(高职):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泉州路1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升本科招生人数共计460人,分专业招生人数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第七条 学校高职升本科学费严格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报考我校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天津市高职升本科及我校专业考试有关报考条件,须完成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我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第九条 我校对高职升本科专业报考要求如下:
一、
二、
三、
四、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专业课考试大纲、参考教材、招生专业对应高职专业目录详见本校招生网站公布的《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考生招收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和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第六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以下情况办理
一、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要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可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不包括艺体类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各专业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要求参照本章程第四章第九条执行。天津市高招办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增加20分作为投档总分,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凡达到填报学校专业的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查后,可申请参加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2025年3月退役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一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原则上于2025年4月进行,具体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由学校单独录取。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5年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
第二十八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联系电话:022-82113117
招生办公室E-mail: tianshizhaoban@126.com
招生办公众号:天狮招生
学院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亨路128号
邮政编码: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