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获得港澳台
一、保送条件
1.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中国内地高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良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统一组织报名。
2.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由
3.学校根据考生中学学业水平、面试表现以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5年招收澳门保送生的招生计划为5名,将根据考生专业报名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名额。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科类 | 授予学位 |
第一 | 5 | 文理兼收 | ||
第二 | 5 | 理工 | ||
5 | 理工 | |||
第三 | 5 | 文理兼收 | ||
第四 | 5 | 理工 | ||
公共卫生学院 | 5 | 理工 | ||
5 | 理工 | |||
4 | 理工 | |||
4 | 理工 | |||
4 | 文理兼收 | |||
4 | 理工 | |||
4 | 理工 | |||
4 | 理工 | |||
生命科学学院 | 4 | 理工 | ||
4 | 理工 | |||
人文与 | 4 | 文理兼收 | ||
4 | 文理兼收 |
备注:1.考生报考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各专业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为准。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澳门保送生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4.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五、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和杂费:与内地同专业学生同等标准,按学年预收。
2.住宿:学生公寓住宿为每人每年1600元人民币(预收),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奖学金
澳门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
1.院校地址:
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政编码310053
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政编码311402
2.招收澳门保送生学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老师
电 话:86-571-86613520
传 真:86-571-86613520
电 邮:zsb@zcmu.edu.cn
网 址:https://zsb.zcmu.edu.cn
八、监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