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文脉绵长、声誉卓著,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学校目前设有4个学部、34个学院(系),开展招生本科专业63个,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医学、交叉学科等12大学科门类;现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约15900余人,博士研究生4000余人,硕士研究生17000余人,留学生2500余人。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教师2100余人,全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等院士5人,国家级及上海市人才计划入选者760余人次。
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交流,先后与里昂高师等法国三所高等师范学院、美国纽约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俄罗斯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俄罗斯高等经济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世界著名大学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与世界3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
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途径,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2025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2025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公示的具有保送资格、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具有该校学籍并一直在该校就读的高三年级学生,且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外语类专业(包括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6500元/学年。
招生专业的零起点和高起点的招生数根据实际参与校测的人数进行互相调整。
注:零起点一般指高中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高起点指考生高考语种为我校相应招生专业的考生。
三、报名方法
考生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bssbm)。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7日12:00。高起点的考生只能填报与自己高考语种相对应的专业,填报1个专业志愿;零起点的考生可以填报1-3个专业志愿。所有考生均不进行调剂录取。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须将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材料图片必须保证清晰可见。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上传的申请材料,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5年1月3日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2025年1月8日12:00起,审核合格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校测,两证不齐全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二)校测
1.笔试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笔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满分300分。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学校将在招生网发布面试公告,告知考生参加面试的报到时间及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网。
面试采用一个考生对应多个考官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5年1月13日,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普陀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公告。
五、录取原则
(一)预录取
学校按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分,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高起点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后直接预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零起点的考生先按综合分进行排序,然后根据零起点各专业的招生数(经调整后)和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预录取。所有考生均不进行调剂录取。
(二)正式录取
我校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审核备案,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2025年7月发放。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高校测试合格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学生,入校后不可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
六、注意事项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保送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招考信息通过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若教育部2025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学校本科招生网:zsb.ecnu.edu.cn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纪委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