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有更多机会升入本科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从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生。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培养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与计划,如表1。
表1 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机械类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5 |
080209 | 机械工艺技术 | 5 |
080211 | 机电技术教育 | 5 |
080411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5 |
080212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 5 |
电工与电子类 | 080801 | 自动化 | 5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 |
080716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 5 |
计算机类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总计 | 50 |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应按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参加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普通类(工程技术类)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并取得考生号,方可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改革试点报名。
2.考生须先报名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取得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四、测试科目及分数
(一)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测试科目为物理、专业基础两个科目。物理科目分值80分,专业基础科目分值为15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物理科目成绩与专业基础科目成绩总和。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证。文化素质测试科目及分值如表2:
表2 文化素质测试科目与分值
科目 类别 | 分值 |
机械类 | 电工与电子类 | 计算机类 |
物理 | 80 |
机械基础 | 150 | -- | -- |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 -- | 150 |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 -- | 150 |
总分 | 230 |
文化素质测试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中旬,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的报名时间在文化素质测试发放合格证后。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专业技能实操形式进行,按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证。
考生按照报考类别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类别与工种对应情况如表3:
表3 职业技能测试报考类别与工种
招生类别 | 工种 | 分值 |
机械类 | 车工 | 100分 |
电工与电子类 | 电工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程序员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五、测试大纲
文化素质测试大纲、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参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招生改革试点测试大纲》。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取得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证且达到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普通类(工程技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调档要求的考生方具备录取资格。
(三)按202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中普通类(工程技术类)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公布的计划,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五)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七、其他
本方案仅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并在符合2025年天津市相关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具体招生政策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面向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