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寄存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后再进行安检。考生入校后请在物品存取处(中关村校区:教学楼前;玉泉路校区:礼堂前草坪)存放考试用品以外的所有个人物品,同时领取物品存取凭证条,考试结束后凭物品存取凭证条取回个人物品。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含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设备)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二、请考生自觉接受安检,通过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楼宇。为快速通过安检,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或提前寄存)电子通讯工具、钥匙、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否则容易导致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考生应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通过人脸识别设备、智能安检门、身份证查验,避免混乱、拥挤。考生应以正常步行速度,一次一人,沿门中线依次通过。
四、考生通过安检门时:
1.未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正常通过安检通道;
2.引发安检门报警的考生,应服从安检人员引导,自行检查是否因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引发报警。可通过再次寄存等方式,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安检效果的影响,之后重新排队进行安检;
3.引发安检门报警并自主确认未携带违规物品的考生,由安检人员引导复检,按安检要求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全面检查。
五、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向考点报备,安检时应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考点将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六、对于拒不配合安检并对考点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将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