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在校生44554人,其中本科生28792人、碩士研究生14465人、博士研究生849人、留學生448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現有教職工4198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199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103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2104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7個學院,104個本科專業和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有省級一流學科17個;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22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4個;博士後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打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二、報名資格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參加202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考生于2024年12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願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關身份證件,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內容。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填報志願,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考生可在2025年5月14日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二)查看報名審核結果:考生於2025年1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於2025年1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關信息,再次提交審核,並於2025年1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
(三)繳費:所有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於2025年1月31日前向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並上傳繳費憑證到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將於2025年2月14日前通過系統公佈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
(四)上傳學習概覽及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考生應於2025年6月14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以供高校招生時參考。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於2025年6月14日前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四、招生計劃及專業
深圳大學2025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的招生計劃為25名(最終錄取人數可視生源情況適當增加),招生專業如下:
序號 | 學院(部)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學制 | 備註 |
1 | 材料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工類 | 4 | 不招色盲 |
2 | 傳播學院 | 廣告學 | 文理兼類 | 4 | |
3 | 新聞學 | 文理兼類 | 4 | ||
4 | 電子與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理工類 | 4 | |
5 | 電子 | 理工類 | 4 | ||
6 | 法學院 | 法學 | 文理兼類 | 4 | |
7 | 管理學院 | 文理兼類 | 4 | ||
8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化學 | 理工類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9 | 環境工程 | 理工類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
10 | 機電與控制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 理工類 | 4 | |
11 | 自動化 | 理工類 | 4 | ||
12 | 计算机與軟件學院 | 计算机科學與技術 | 理工類 | 4 | |
13 |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 地理空間 | 理工類 | 4 | |
14 | 教育學部 | 學前教育(師範) | 文理兼類 | 4 | |
15 | 教育技術學(智能教育)(師範) | 文理兼類 | 4 | ||
16 | 經濟學院 | 金融學 | 文理兼類 | 4 | |
17 | 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文理兼類 | 4 | |
18 | 心理學院 | 心理學 | 文理兼類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19 | 土木與 | (國際工程創新班) | 理工類 | 4 | |
20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理兼類 | 4 | |
21 |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工類 | 4 | |
22 | 物理學 | 理工類 | 4 | ||
23 | 醫學部 | 臨床醫學 | 理工類 | 5 | 不招色盲、色弱 |
24 | 生物醫學工程 | 理工類 | 4 | ||
25 | 藥學 | 理工類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
26 | 政府管理學院 | 文理兼類 | 4 | ||
27 | 社會學 | 文理兼類 | 4 | ||
28 | 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 | 理工類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注:2025年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最終招生專業以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為准。
五、錄取原則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並依據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進行擇優錄取。
(一)最低錄取標準:
1.除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準為“3、3、2、A”,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上,公民科達標;
2.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為公民科達標,其餘三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須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門科目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
(二)依據考生志願,按考生三門核心科目(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的總分(每*號計算1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如考生三門核心科目的分數之和相同時,按考生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如考生三門核心科目的單科分數都相同時,有「校長推薦計劃」的考生優先錄取。
六、入學與體檢
(一)新生持加蓋深圳大學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報到時備《高中畢業證書》正本供現場查驗。
(二)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被我校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和內地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
七、學歷學位
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深圳大學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深圳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八、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深圳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學費標準一覽表 | |||||
元/學期 | |||||
專業類別 | 所屬學院 | 招生專業(方向) | 學制 | 專業學費 | 課程學分學費 |
普通文科類專業 | 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4 | 1092 | 課程學分學費每學分100元,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 |
傳播學院 | 廣告學、新聞學 | 4 | 1092 | ||
經濟學院 | 金融學 | 4 | 1092 | ||
管理學院 | 4 | 1092 | |||
政府管理學院 | 4 | 1092 | |||
文科法學師範類專業 | 教育學部 | 學前教育(師範) | 4 | 1067 | |
法學院 | 法學 | 4 | 1067 | ||
政府管理學院 | 社會學 | 4 | 1067 | ||
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4 | 1465 | |
理工外語體育師範類專業 | 教育學部 | 教育技術學(智能教育) | 4 | 1402 | |
普通理工科類專業 | 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 | 地理空間信息工程(智慧城市) | 4 | 1365 | |
機電與控制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 | 4 | 1365 |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4 | 1365 | ||
醫學部 | 生物醫學工程 | 4 | 1365 | ||
高水平建設學科理工類專業 | 心理學院 | 心理學 | 4 | 1714 | |
材料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4 | 1714 | ||
電子與 | 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 | 4 | 1714 | ||
計算機與軟件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1714 | ||
土木與 | 4 | 1714 | |||
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 | 化學 | 4 | 1714 | ||
物理與光電工程學院 | 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4 | 1714 | ||
生命與海洋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 | 4 | 1714 | ||
醫學類專業 | 醫學部 | 藥學 | 4 | 1665 | |
醫學部 | 臨床醫學 | 5 | 1665 | ||
(二)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最新核定批准數為准。
九、其他
(一)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三)如教育部、聯招辦關於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十、錄取信息
(一)可以從聯招辦開設的查詢電話、相關網站查詢。
(二)從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查詢。
(三)由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以此為準)。
十一、諮詢、聯繫方式
單位:深圳大學
電話:0086-755-26536235(工作日)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傳真:0086-755-26534482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單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粵海校區,郵政編碼:518060),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麗湖校區,郵政編碼:518055)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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