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学校简介
(一)办学定位
学校以“坚持立德树人,服务社会,将学校建设成为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
(二)办学规模
学校占地总面积2571亩。校本部有韶乐园(主校区)、韩家山、黄田坝等校区。校舍建筑总面积91.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93万册。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
(三)师资队伍
现有专任
(四)教育教学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通过IEET认证专业3个、通过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3门。拥有省级产业学院4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示范性
(五)学科
学校重点打造
(六)人才培养
近五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2923项,其中国家级688项,连续3年进入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前100强。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突破10%,毕业生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5%左右。获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银奖5项(含国际赛道1项)、铜奖2项,获省决赛金奖3项、银奖10项、铜奖19项;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乡村振兴专题赛企业组金奖;4名学生荣登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榜。学校成功获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首家创新创业对分
(七)服务地方
服务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在韶关、清远建设8个
(八)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被教育部列为内地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高校,被省侨办列为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先后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
(九)办学声誉
学校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依据台湾
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拟招生专业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招生 人数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1 | 普通类 | 5050 | 免面试 | |||
2 | 普通类 | 5050 | ||||
3 | 普通类 | 5710 | ||||
4 | 普通类 | 4568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 | |||
5 | 普通类 | 20 | 5710 | |||
6 | 5710 | 免面试 | ||||
7 | 师范 | 艺术类 | 10000 | |||
8 | 艺术类 | 10000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 |
说明:1、公布的学费标准为文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校本部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进行收取。2、住宿费均为750-1500元/年,新生在入学住宿之后,通过企业微信按实际住宿费自助缴纳住宿费。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4、专业及计划等最终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 2025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和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最低录取标准为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也予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 5 月 15 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我校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 5 月 21 日至 31 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 6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 6 月 21 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未按时报到(请假的除外)考生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人:杜老师
招生电话:+86+751+8120066
招生邮箱:8120066@sgu.edu.cn
官方网址: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十、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