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学校简介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
学校占地总面积2627亩,校舍建筑总面积94.5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90.1万册。现有教职工3080人,专任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
学校重点打造生态特色农业、文化旅游、现代机械装备、信息网络技术应用、
2018年以来,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有省级产业学院3个、省级示范产业学院1个、省级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21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2个、省级示范性
有省级以上
近年来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稳定在8%左右,毕业生年均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7%左右。2018年以来,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2298项,其中国家级491项、省级1807项,连续3年入围全国300强、全省20强。学校成功获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首家创新创业对分
学校主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被教育部列为内地免试招收香港学生高校,被省侨办列为中华文化传承基地。与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
学校曾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全国‘镜头中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广东省学生资助百佳单位典型”等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凤凰卫视、学习强国、南方网、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教育厅官网等权威媒体对学校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二、招生计划
我校依据台湾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类别 | 招生人数 | 学费 (元/学年) | 备注 |
1 | 普通类 | 20 | 4590 | 免面试 | ||
2 | 普通类 | 4590 | ||||
3 | 普通类 | 5190 | ||||
4 | 普通类 | 4150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 | |||
5 | 普通类 | 5190 | ||||
6 | 5190 | 免面试 | ||||
7 | 师范 | 艺术类 | 10000 | |||
8 | 包括 | 艺术类 | 10000 | 免面试,不招色盲色弱;一年后分专业培养 |
说明:1、公布的学费标准是按文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办法收取学费。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生按人才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得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应修最低总学分数)÷基本修业年限,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2、住宿费均为900-2300元/年,新生在入学住宿之后,通过企业微信按实际住宿费自助缴纳住宿费。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4、专业及计划等最终以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三、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高校招生简章,了解高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高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
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
(一)审核阶段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我校免笔试和面试。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我校免笔试和面试,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最低录取标准为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 或数学 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也予录取。
(二)录取安排
我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于2023 年 5 月 15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 5 月 15 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
我校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 月 21 日至 31 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即可。我校于 6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开展审核及录取工作,系统 6 月 21 日统一公布各校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未按时报到(请假的除外)考生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七、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八、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联系人:肖德强
招生电话:+86+751+8120066
招生邮箱:8120066@sgu.edu.cn
官方网址:
官方微信:

十、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请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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