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学会CCF NOI竞赛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召开会议,就CCF NOIP2012提高组复赛获奖名额分配提出了方案。方案考虑更多因素,以更客观、科学地反映各省参加CCF NOIP的情况。CCF NOIP2012复赛(提高组)省赛区一等奖名额分配由三部分组成:根据初赛人数(占30%)、根据复赛人数(占35%)、根据平均分(占35%)。
根据中国科协给定的获奖名额600人(不含往年获奖者、初中、高一、高二选手),则根据初赛人数的获奖名额为180人,复赛为210人,根据成绩的获奖名额为210人。
具体方案如下:
1. 设省初赛人数为P,一个省可获名额为A+B,计算规则如下:
(1).1000≤P≤5000,A=P/全国初赛总人数×S1×30%,3≤A≤15;
(2).P>5000时,每增加1000人增加1个名额,得B;
(3). 500≤P<1000,A=2;
(4). 0≤P<500,A=1;
注:S1定义为630。
2. 根据复赛人数Q可获名额为C:
C=Q/全国复赛总人数×S2×35%;
注:S2定义为600。
3. 省复赛提高组平均分为R(R系由科学委员会根据各省上报选手答案复测得出)可获名额为D,则:
D=S1×35%×R /各省平均分之和
注:S1定义为630。
4. 初赛网络报名85%以上省份奖励总名额的10%
如果实际参加复赛人数超过CCF分配的可参加人数,获奖名额按可参加人数最高值计算,但平均分按实际参加复赛人且大于0分的人数计算。
以上A、B、C、D(D将根据实际竞赛成绩计算)、E五项之和为各省复赛提高组一等奖参考名额,实际获奖名额可能因分数线划定及同分情况而有小范围变化,但总名额不得超过50人。
备注:
1) 全国A+B类名额占全国可分配名额的30%,C类占35%,D类占35%;
2) S1、S2为全国获奖名额测算数,计算时CCF可根据情况微调;
3)以上各项名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4)初赛人数、复赛人数仅按照大于0分选手计算;
5) 如果实际参加复赛人数超过CCF分配的可参加人数,则复赛名额按可参加复赛人数最高值计算,但平均分按实际参加复赛且大于0分的人数计算
6) 往年获奖者、初中选手、高一、高二选手不计入本年度获奖名额(但分数计算在内)。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