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化工大学2025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2025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3. 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个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选择
学校2025年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5人,具体招生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均为理工类专业。考生可报考专业(类)见下表,各专业(类)招生计划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申请者可在以下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类)作为志愿。
招生专业(类) | 内设专业 | 学费标准 |
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 | 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 | 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学年 |
工科试验班(先进材料)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
理科试验班(绿色化学) | 应用化学、能源化学、资源化学 | |
自动化类(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机器人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计算机类 | 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电子与管理)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电子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数学、应用物理学 | |
工商管理类(新文科经管法) | 财务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 |
备注:最终录取专业(类)及内设专业以2025年教育部来源计划公布的为准;按照大类招生的考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应于2025年3月1日至31日登陆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考生须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清、缺失、无效或虚假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均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如下:(下述第1至3项为必需材料,缺少材料者将无法通过初审):
1.系统中要求填写的个人信息;
2.上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证件、个人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单、考生诚信承诺书、成绩查验授权书等;
3.个人陈述(包括个人理想、学业成绩情况、希望到北京化工大学深造的原因、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职业规划等,字数应不少于1000字,pdf格式),上传至其他附件中;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pdf或jpg格式证明材料(a.学术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征文比赛、创新大赛等;b.文体活动:主要包括参加的各种文艺、体育活动;c.社会活动:如志愿者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公益活动等。请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初审及面试
1.初审:学校将对报名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初审于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的面试考核通知,请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并查看电子邮件,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请者本人。
2.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含线上视频面试)。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视为个人放弃此次招生报名申请。面试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4月31日,具体日期及安排将以学校通知为准。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五、录取原则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校内本科招生网上公示7天后上传至系统。
六、录取确认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学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邮箱:jiwei@mail.buct.edu.cn;电话: (8610)64434762。
2.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化工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8610)64434754
传真:(8610)64423610
电子邮箱:gatb@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10)64435706
传真:(8610)64414824
电子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