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招生对象 | 考试科目 | 学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听障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免收 |
电子商务 | 本科 | 四年 | 25人 | 听障生 | 语文、数学、英语 | 免收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50人 | 听障生 | 语文、数学、英语、素描、色彩 | 免收 |
说明: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事宜将通过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二、报考办法
考生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hxy.edu.cn)“听障单招”栏目中查看听障生招生简章和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在2025年3月1日前按要求通过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听障生单招报名系统”(http://tzdz.shxy.edu.cn)填报报名信息、提交以下材料,并于3月5日至15日完成线上缴费。
1.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
2.残疾人证照片。
3.体检表照片(含肝功、胸透等)(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
4.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确保上传后照片人像是头部在上、肩部在下,不得横置)。
5.体育、舞蹈在省、部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证书(没有达到省级以上比赛或没有参加相关比赛的考生不用上传)。
6.报考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00元、电子商务专业100元、环境设计专业150元。
注: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保存,请考生确认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考生无法更改信息。
三、报考条件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生活能够自理的听障考生。
2.考生必须在各省(区、市)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招生办办理2024高考报名手续,获取以“24”开头的14位高考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听力除外)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2.考生可按照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3.报考环境设计专业考生按考试大纲自备画笔、画板、颜料、画架、画纸等素描、色彩考试用品。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出现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五、录取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听障生高等教育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相关政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1.听障生招生专业录取原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按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课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环境设计专业按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素描、色彩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按体育或舞蹈比赛相关证明积分(见附件)、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环境设计专业按体育或舞蹈比赛相关证明积分(见附件)、术科(素描和色彩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预录取结果公布后,被预录取考生需登陆绥化学院“听障生单招报名系统”下载录取确认函,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回传至报名系统进行确认,规定时间内没有回传确认函的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3.因考生本人原因被两所(含)以上学校录取,入校报到后无法注册学籍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六、资格复查和报到注册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残疾人证原件等,如发现报考时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学校将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注册学籍。对逾期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调整专业。
七、在校期间和毕业待遇
1.除不得转学、调整专业外,在校学习期间,其他各方面享有与普通高考考生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2.学生按学校规定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学校邮编:152061
学校网址:http://www.sh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hxy.edu.cn
听障生单招报名系统:http://tzdz.shxy.edu.cn
咨询电话:0455-8301777 8301888
学生报考咨询QQ群(报考学生加入):324088051
教师工作交流QQ群(特校教师加入):343958194
绥化学院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 ||||
体育或舞蹈比赛相关证明积分表 | ||||
级别 | 个人单项前六名分值 | 团体项目前三名分值 | ||
国家级 | 第1名 | 10 | 第1名 | 8 |
第2名 | 9 | |||
第3名 | 8 | 第2名 | 7 | |
第4名 | 7 | |||
第5名 | 6 | 第3名 | 6 | |
第6名 | 5 | |||
省 级 | 第1名 | 8 | 第1名 | 6 |
第2名 | 7 | |||
第3名 | 6 | 第2名 | 5 | |
第4名 | 5 | |||
第5名 | 4 | 第3名 | 4 | |
第6名 | 3 | |||
注:1.仅统计国家政府部门主办的体育、舞蹈赛事获奖证书,行业协会组织的赛事无效; 2.仅统计个人在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所获得的最高等级奖项,与获奖数量无关; 3.舞蹈类团体比赛中,领舞人按个人单项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