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
考试包括豫剧的
两科总分300分,其中
(二)
考试包括豫剧器乐演奏、简谱视唱、简谱视奏、乐理(笔试)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器乐演奏180分、简谱视唱40分、简谱视奏40分、乐理4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
1.
1.1唱念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豫剧本行当常见的唱腔、念白等掌握程度和嗓音条件,以及音准、节奏、唱腔等方面能力及艺术表现力。
考试内容:展示豫剧的唱腔、念白等,要求具有豫剧本行当艺术特色。
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
1.2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等基本素质。
考试内容:
①生、净、丑角
基本功:正腿、十字腿、旁腿、蹁腿;左右朝天蹬;原地矮翻身;原地左右拔飞脚;原地下叉;上步串飞脚、飞脚蹁腿旋子;扫堂旋子、圈旋子及其他基础
毯子功:小翻、前扑、出场、软硬毯子功等长短跟头技巧
把子功:小快枪、大快枪、单刀枪、大刀枪及各种器械下场花等把子功
身段功:起霸、趟马、走边及身段功组合。
②旦角
基本功:正腿、十字腿、旁腿、蹁腿;原地矮翻身;站翻身;串翻身、原地下叉、圈绞柱;跳屁股坐子接卧云(卧鱼);涮腰及其他基础
毯子功:下腰、前桥、后桥、蛮子、云里前桥、软硬毯子功等技巧
把子功:武旦可展示出手功,其他与生、净、丑角考试内容相同。
身段功:与生、净、丑角考试内容相同。
考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剧目片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豫剧本行当剧目中的唱念做打水平、
考试内容:展示豫剧剧目片段,可采用伴奏带(U盘存储)或现场伴奏方式。
考试时长:5-10分钟。
(二)
1.器乐演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器乐演奏和伴奏能力,以及对豫剧唱腔、曲牌的理解和表现能力等。
考试形式:器乐演奏包括豫剧文场主奏乐器、文场伴奏乐器和武场打击乐。
文场主奏乐器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曲牌或技术片段进行演奏,不得带伴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并演奏一首豫剧唱腔的伴奏,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文场伴奏乐器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或技术片段进行演奏,不得带伴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并演奏豫剧唱腔、曲牌各1段,每段时长不超过5分钟。
武场打击乐考生自选一段乐曲、曲牌或技术片段演奏,不得带伴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并与其他打击乐器共同演奏1段锣鼓合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场提供武场演奏员)。
2.简谱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读谱能力,以及音准、速度、节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要求:考生现场抽取试题,一次性视唱。
3.简谱视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视奏能力,演奏的音准、节奏以及对不同旋律技法的现场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现场抽取试题,一次性演奏。打击乐采用锣鼓经谱视奏。
4.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以李重光编写的《音乐理论基础》为主要参考依据。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长:90分钟。
三、其他说明
(一)
1.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所需服装、道具,均由考生自备。考场备有一桌、二椅和刀、枪等常用道具(特殊道具请自备)供考生使用。
2.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根据需要自带一名(限1名)配演人员和一名(限1名)主奏人员。
3.考场内提供音频(限MP3格式)播放设备。
考生如需使用伴奏音频,需自带U盘(不支持使用蓝牙设备传输)。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所展示的专业技巧应为考生本人所擅长的
(二)
1.所有考生自带乐器,不得陪考,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可自带备用乐器,如发生乐器损坏等不可预知情形,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即开始考试内容,定音、调整乐器
须在候考室完成。现场提供校音器,不得自带其他调音设备。
3.打击乐考生演奏锣鼓组合时,现场统一提供专业配合。
4.打击乐考生在“视奏”环节,视奏锣鼓经谱,手拍口唱。
(三)其他说明
考生候场应听从考务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影响其他考生备考等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