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是一所立足江苏、辐射全国、专业领先、特色鲜明的专门培养传媒艺术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学校前身系成立于2004年的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901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二、招生计划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点击阅读】。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677号)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007
监督电话:025—86179666
学校网址:www.cucn.edu.cn
招生网址:zsb.cucn.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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