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八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九章新生注册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及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8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572
第五条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
邮政编码:510640
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侧65号
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和广东省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设立转段考核组,负责命题、阅卷、评分与考试组织工作。
设立招生录取组,负责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录取等各项具体事务。
设立纪检监督组,对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负责考生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0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被我校对口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具有试点中职学校正式学籍,在中职学校试点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并且符合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试点专业“三二分段”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计划(纳入学校2025年招生计划)
序号 | 高职专业名称(新) | 高职专业代码(新) | 对口中职学校名称 | 中职专业名称(新) | 中职专业代码(新) | 招生计划 | 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 |
1 | 软件技术 | 510203 |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710203 | 55 | 高职院校 |
2 | 软件技术 | 510203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710203 | 50 | 高职院校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10202 | 100 | 中职院校 |
4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10202 | 50 | 高职院校 |
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10202 | 50 | 高职院校 |
6 | 大数据技术 | 510205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计算机应用 | 710201 | 50 | 高职院校 |
7 | 电子商务 | 530701 | 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 | 电子商务 | 730701 | 100 | 中职院校 |
8 | 空中乘务 | 500405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航空服务 | 700402 | 50 | 高职院校 |
9 | 旅游管理 | 540101 |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740101 | 50 | 高职院校 |
1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40106 |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740104 | 50 | 高职院校 |
1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40112 |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会展服务与管理 | 740106 | 50 | 高职院校 |
12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东莞市商业学校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700205 | 50 | 高职院校 |
1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服务与营销 | 700205 | 50 | 高职院校 |
1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700206 | 50 | 高职院校 |
1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 汽车车身修复 | 700207 | 50 | 高职院校 |
1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700206 | 50 | 高职院校 |
1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700206 | 50 | 高职院校 |
1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汽车车身修复 | 700207 | 50 | 高职院校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40102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工艺美术 | 750106 | 50 | 高职院校 |
20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 会计事务 | 730301 | 70 | 高职院校 |
21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570311 |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 770302 | 50 | 高职院校 |
22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570311 | 汕尾市体育运动学校 | 运动训练 | 770303 | 50 | 高职院校 |
23 | 社会工作 | 590101 |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 790102 | 50 | 高职院校 |
第五章考核要求
第十四条以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为依据,会同对口中职学校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对口中职学校组织有意参加转段考核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生向我校报名。我校审核报考资格条件,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转段考核。
第十五条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课程原则上由中职学段前两年的1门公共基础课程和3门专业技能课程组成。
转段考核总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原则上由选定的4门考核课程按各占25%的比重折算而成。
各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考核课程、转段考核总成绩折算规则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我校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成绩录入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的“三二分段班”学生,在正式录取前由中职学校统一提出申请,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
第十七条资格证书要求
1.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社会公认并可查询资格证书之一: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
(5)其他行业认可度高的证书。
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含第五学期)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免证书要求。
2.各招生专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
招生专业 | 对应可报考技能证书(考生只需符合其中之一) |
软件技术 | 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Web前端开发、WPS办公应用、网络系统软件应用与维护、网络安全运维、界面设计、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广东劳动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中级或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计算机职业能力评价认证考试局域网管理模块、办公软件应用模块、图形图像处理模块。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Web前端开发、网络系统建设与运维、WPS办公应用、网络安全运维。 | |
大数据技术 | 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Web前端开发、WPS办公应用、网络系统软件应用与维护、网络安全运维、界面设计、大数据应用开发(Python)。 | |
电子商务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全国英语等级证。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网络直播运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物流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中级或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互联网营销师(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和平台管理员)。 | |
空中乘务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澳门旅游学院(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澳门职业技能认可基准MORS中菜侍应生证书(前堂服务员、调酒) | |
旅游管理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文化与旅游部及其授权单位(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旅游课程。 | |
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WPS办公应用职业技能证书、旅行策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 | 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WPS办公应用职业技能证书、旅行策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旅游课程。 | |
文化与旅游部及其授权单位(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旅游课程、美术基础。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会展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旅行策划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中级或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机械(钳工)。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商用车销售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中级或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机械(钳工)。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智能网联汽车检测与运维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美术基础。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建筑工程识图。 | |
大数据与会计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会计证书。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业财一体信息化技能等级证书、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体育技能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国家体育总局及其授权单位(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证、裁判员证、教练员证。 |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WPS办公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字营销技术应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
社会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及其授权单位(中级或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E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教育基础综合、护理课程、体育课程。 | |
教育部考试中心(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
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证书(X证书)(初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社区治理、老年照护。 |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转段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每门考核课程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40%,且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满分的40%。
第二十条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实际考试成绩,各中职学校各试点专业分开录取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当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各中职学校各试点专业之间计划不可互调。
若有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
第二十一条我校将会同中职学校同时面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2025年7月底前,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5年9月前寄出。
第二十二条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第三学年在中职学校按照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第四和第五学年在我校或经省教育厅同意的中职学校接受普通高职教育;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并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三条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元/学年) |
软件技术 | 641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410 |
大数据技术 | 6410 |
电子商务 | 5250 |
空中乘务 | 6410 |
旅游管理 | 5250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25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525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641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410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6410 |
大数据与会计 | 5250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6410 |
社会工作 | 5250 |
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在高职院校(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在中职院校(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第八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
在正式录取前没有参加高考体检或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章新生注册
第二十六条录取新生于2025年9月凭正式录取通知书、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入学须知》,《入学须知》将于2025年9月前寄出)。
第二十七条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候查验,如未能取得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将注销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第三十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 具体工作 |
2022年5月 | 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 |
2022年7月—9月 | 中职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
2022年—2024年 | 会同中职学校采取过程性考核开展转段考核工作。 |
2024年4月 | 会同中职学校制定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章程。 |
2024年4月中下旬 | 对口中职学校组织有意参加转段考核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试点专业学生报名,并提交转段考核报名材料。 |
2024年6月 | 公布审核通过转段考核学生名单,公布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
2024年8月 | 完成转段考核工作,并公布转段考核总成绩,联合对口中职学校将转段考核总成绩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2024年11月 | 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转段考核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
2024年12月 | 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时间安排,中职学校组织拟录取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没有成功取得2025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直接取消拟录取资格。 |
2025年2月 | 中职学校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将拟录取考生中职新生录取名册、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成PDF版,报送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
2025年3月上旬 | 与中职学校核实申请放弃考生、资格证书考取、高考报名等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2025年9月 | 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于新生报到期间提交我校进行核查,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
以上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省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及时动态调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二章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11、7796101、020-85297313
电子邮箱:2892036562@qq.com
学校网址:www.gdit.edu.cn
招生网址:www.gdit.edu.cn/zsb/main.psp
第三十二条招生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756-7796896
电子邮箱:gkyjjs@126.com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招生录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授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