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是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现有3个校区,2.4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1400多位专任教师;有55个本科招生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毕业生得到“素质高、能力强、干得好、留得住、后劲足 ”的社会评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淮阴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
学校代码:1342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办学地点:枚乘路校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
北京路校区(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
萧湖校区(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
(具体校区划分参照每年新生“专转本”报到须知)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专转本”计划数为647人(含普通批次631人,贫困专项批次16人)。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四)“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
(五)“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专转本”学生学费、住宿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普通高考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2.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标准执行,住宿费为12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7—83591026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学校网址:https://www.hy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hyit.edu.cn/
通信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3003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