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创办于1997年,举办高校为苏州大学。学院位于水乡——昆山周庄,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地带,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优越,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853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
办学地点: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二、招生计划
报考 类别 | 计划 类型 |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外语 语种 | 学费 (元/年)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类 | 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7 | 英语 | 15000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类 | 02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8 | 英语 | 15000 |
财经类 | 普通类 | 03 | 会计学 | 74 | 英语 | 14000 |
财经类 | 普通类 | 0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0 | 英语 | 14000 |
管理类(文) | 普通类 | 05 | 旅游管理 | 80 | 英语 | 14000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以实际入住情况为准(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监督电话:0512-57182788
学校网址:http://tec.suda.edu.cn
招生网址:http://tec.suda.edu.cn/zs
通信地址: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25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