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学校代码:1803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二、招生计划
报考类别 | 计划类型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财经类 | 普通类 | 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90 | 14000 |
管理类 | 普通类 | 02 | 工商管理(文) | 100 | 14000 |
普通类 | 03 | 工商管理(理) | 200 | 14000 | |
普通类 | 04 | 市场营销(文) | 100 | 14000 | |
普通类 | 05 | 市场营销(理) | 200 | 14000 | |
电子信息类 | 普通类 | 06 | 信息工程 | 330 | 15000 |
普通类 | 07 | 自动化 | 260 | 15000 | |
计算机类 | 普通类 | 0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50 | 15000 |
机械工程类 | 普通类 | 09 | 车辆工程 | 250 | 15000 |
美术设计类 | 普通类 | 10 | 视觉传达设计 | 200 | 16500 |
普通类 | 11 | 环境设计 | 200 | 16500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及录取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
四、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7190011、87190188、87190800
监督电话:025-87190895
学校网址:nhjcxy.edu.cn
招生网址:zsc.nhjcxy.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邮政编码:211156
六、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