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2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选拔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中职学生,到我校相应专业继续就读,探索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提供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适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紧密围绕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选拔要求,深化考核内容、形式改革,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自主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设置自主招生考试办公室,下设考务工作、审核工作、学校纪检室、保密工作、技术保障与后勤保障等六个工作小组。
四、2024年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及计划表
我校共有11个专业合计招生1100人,计划如下表:
序号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试点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高职学段2年教学地点 |
1 | 护理 | 520201 |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 护理 (720201) | 60 | 高职学校 |
2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490206 |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 药品食品检验(690204) | 60 | 高职学校 |
3 | 医学检验技术 | 520501 |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 医学检验技术(720501) | 60 | 高职学校 |
4 | 药物制剂技术 | 490203 |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 制药技术应用(690201) | 60 | 高职学校 |
5 | 中药学 | 520410 |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 | 中药(720403) | 60 | 高职学校 |
6 | 护理 | 520201 |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 护理 (720201) | 50 | 高职学校 |
7 | 药学 | 520301 |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 药剂(720301) | 40 | 高职学校 |
8 | 中药制药 | 520415 | 广东省新兴中药学校 | 中药制药(720407) | 60 | 高职学校 |
9 | 药物制剂技术 | 490203 |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制药技术应用(690201) | 60 | 高职学校 |
10 | 助产 | 520202 | 湛江中医学校 | 护理 (720201) | 40 | 高职学校 |
11 | 药学 | 520301 | 湛江中医学校 | 药剂(720301) | 40 | 高职学校 |
12 | 中医养生保健 | 520417 | 湛江中医学校 | 中医养生保健(720409) | 60 | 高职学校 |
13 | 护理 | 520201 |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 护理 (720201) | 60 | 高职学校 |
14 | 药学 | 520301 |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 药剂 (720301) | 80 | 高职学校 |
15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490206 |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 药品食品检验(690204) | 40 | 高职学校 |
16 | 中药学 | 520410 |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 中药(720403) | 60 | 高职学校 |
17 | 药学 | 520301 | 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 | 药剂(720301) | 40 | 高职学校 |
18 | 中药学 | 520410 | 河源市卫生学校 | 中药(720403) | 50 | 高职学校 |
19 | 药学 | 520301 | 河源市卫生学校 | 药剂(720301) | 40 | 高职学校 |
20 | 化学制药技术 | 490204 | 茂名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化工机械与设备(670208) | 30 | 高职学校 |
21 | 康复治疗技术 | 520601 | 汕头市卫生学校 | 中医康复技术(720408) | 50 | 高职学校 |
合计:1100 | ||||||
五、招生对象
(一)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1)广东户籍且在我省参加2024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符合各地级以上市2024年“中考”报名条件且在我省参加2024年“中考”。
(二)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在2024年被对口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招生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我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三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的学生。
六、教学管理
(一)“三二分段班”学生前3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学籍分别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学籍管理政策执行。
(二)“三二分段班”学生高职学段期间,身份确定,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其他专业学生和同一专业非三二分段班学生均不能转入有关专业三二分段班学习。三二分段班学生身份以中职学段招生录取时身份为准。三二分段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可以转学或转专业,但不再享受三二分段班相关待遇,且一经转出,不得再转回三二分段班。
(三)已录取的“三二分段班”学生中职学段期间,因入伍、生病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如该专业点仍在开展试点且复学后不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经有我校和中职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可转入相应年份试点班继续学习;如该专业点没有开展试点或复学后损害相关学生利益的,取消该学生试点班资格,按学校规定转入中职学校该专业普通班或其他专业学习。
七、高职阶段考核方法
(一)入读高职学段的条件:
1.身体健康,在2024年被对口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招生专业“三二分段班”就读、具有正式学籍和符合我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三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的学生;
2. 转段考核成绩符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我校招生章程、转段考核招生方案等相关要求;
3.考生必须在2027年2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具体按当年高考体检要求进行)。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技术、护理、化学制药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助产、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请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护理、助产专业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低于160cm、女生身高低于155cm的考生慎重报考。
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药物制剂技术、护理、化学制药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助产、中医养生保健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4. 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2027年学生入读高职报到时须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注销高职学籍);
5. 在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取得相应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5.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要求。
各专业证书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发证机构 |
药物制剂技术 | 无 | 无 | 无 |
中医养生保健 | 化学技能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保健调理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保健按摩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保健刮痧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心理咨询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公共营养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健康管理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心理咨询师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养老护理员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营养配餐员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育婴员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 |
中医体质评估与应用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九龙堂(北京)国际医学保健研究院 | |
中药制药 | 中药调剂员 | 中级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化学技能证书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考试院 | |
生物基础技术证 | E级及以上 | 广东省考试院 |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中级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药制药 | 药品购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 |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药物制剂生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护理 |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初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 |
育婴员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或社会评价机构(或有备案的技工院校机构) | |
护理员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或社会评价机构 | |
毌婴护理证 | 初级 |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 | |
幼儿照护证 | 初级 | 湖南金织伟业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 |
老年照护证 | 初级 | 北京中福长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失智老年人照护证 | 初级 | 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化学技能证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护理技能证书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生物技术基础证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助产 |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初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 |
育婴员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或社会评价机构(或有备案的技工院校机构) | |
护理员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或社会评价机构 | |
母婴护理证 | 初级 |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公司 | |
幼儿照护证 | 初级 | 湖南金织伟业母婴护理有限公司 | |
老年照护证 | 初级 | 北京中福长者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失智老年人照护证 | 初级 | 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化学技能证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护理技能证书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生物技术基础证 | (A-E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药学 | 中药调剂员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药物制剂工 | 初级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 |
化学技能证书 | (A-E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生物技术基础课程证书 | (A-E级)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中药学 | 中药调剂员 | 中级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
化学技能证书 | D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生物基础技术证 | D级 | 广东省考试院 |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中级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药品购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 |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药物制剂生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医学检验技术 | 无 | 无 | 无 |
化学制药技术 | 化学技能证书 | C级以上 | 广东省考试院 |
康复治疗技术 | 无 | 无 | 无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无 | 无 | 无 |
6.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学校“三二分段班”学生,经有关高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被我校对口专业录取。
7.“三二分段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其他类型考试和录取;如被本科高校录取,学生须提供放弃三二分段录取的书面承诺,方可办理本科高校录取手续。
(二)过程性考核方法
一:药物制剂技术专业
药物制剂技术专业转段考核由:
1.《数学》,出题占比10%)、
2.《语文》,出题占比10%)、
3.《医学基础》,出题占比25%)、
4.《药物制剂技术》,出题占比30%)、
5.《实用药物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出题25分(占比25%)、
共五门课组成,占比:10分+10分+25分+30分+25分,满分共100分。
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
二、中医养生保健专业
转段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课程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考核2门:《英语》、《语文》,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15%。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专业课考核3门:《中医基础理论》,课程权重占比为20%,《中医诊断学》,课程权重占比为20%,《中医养生康复学》,课程权重占比为30%,每门卷面满分100分,由对口高职学校根据课程授课内容确定考核内容,进行相关理论和技能的考核。总分设4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中药制药专业
(1)考核课程、分数:考核课程满分为1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20分,合计1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
(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2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
(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4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4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
(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100分。
四、护理专业
转段选拔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开展。实行教考分离,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
1.考核科目与分置: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
2.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命题及考核。主要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课: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门专业课,分别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针对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3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卷面总分为300分。
五、助产专业
转段选拔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开展。实行教考分离,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
1.考核科目与分置: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2门,专业课3门,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时,文化基础课考核成绩占4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60%。
2.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1)文化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命题及考核。主要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课: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门专业课,分别为《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针对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3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六、化学制药技术
化学制药技术专业转段考核由
1.《数学》,出题占比10%、
2.《语文》,出题占比10%、
3.《有机化学》,出题占比25%、
4.《化工单元与过程》,出题占比30%、
5.《化工生产工艺》,出题占比25%)
共五门课组成,占比:10分+10分+25分+30分+25分,满分共100分。
高职学段拟录取的考生转段考核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0分。
七、药学
1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选取学期1至学期4之间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2综合五所中职学校的药剂专业的教学进程表,选取两门公共课,两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作为过程考核的科目。分别是语文、数学、有机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学基础。
3五门总分100分,每门各占百分之二十。转段考核总成绩不低于40分。
4五门课程的考题由高职学校负责出题,主要采用笔试方式。
5计算方法
科目 | A语文 | B数学 | C有机化学 | D人体解剖生理学 | E药理学与药物治疗基础 |
各科卷面分数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占比 | 20% | 20% | 20% | 20% | 20% |
转段考核总分数 | 总分=(A+B+C+D+E)*20% | ||||
八、康复治疗技术
转段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5门课程成绩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考核2门:《英语》、《语文》,每门课程卷面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权重占比为15%。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专业课考核3门:《正常人体学基础》,课程权重占比为20%,《康复评定学》,课程权重占比为20%,《康复治疗技术》,课程权重占比为30%,每门卷面满分为100分,由对口高职学校根据课程授课内容确定考核内容,进行相关理论和技能的考核。总分设40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
九、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1)考核科目与分置:考核课程满分为1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折合为20分,合计100分。 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考试内容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 专业课考核为:化学分析、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折合为20分。考核内容为常用知识和技能。
(2)考核科目分数规定: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40分(含)为最低限,为保证招生质量,低于4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
十、中药学
(1)考核课程、分数:考核课程满分为100分,由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每门课分数20分,合计100分。文化基础课考语文、数学,根据中职学校的授课内容确定,由对口高职学校出题考试。
(2)专业课考核为: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三门课程,每门课程为20分,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
(3)5门课每门课分数不设最低要求,总分以40分(含)为最低限,低于40分的考生即使有名额亦不能录取。亦是为保证招生质量的特此规定。
(4)语文、数学、中医药基础(包括中医基础、中药)、中药鉴定技术、中药制剂技术五科成绩各占20%,共计100分。
十一、医学检验技术
转段选拔考核采取过程性考核方式开展。实行教考分离,由试点高职院校 根据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结 束时,组织开展考试。
考核科目与分置:由中职学段前两年 5 门左右的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 组成,文化基础课 2 门,专业课 3 门,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 100 分,计算考 核总成绩时,总成绩满分值为 100 分。每门课分数 20 分,合计 100 分。5门课程总分≥40 分为合格。
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文化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统一命题及考核。主要为语文和数学两门课程, 每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 100 分。
专业课:由我校会同中职学校确定3门专业课,分别为《生物化学检验技术》、 《寄生虫检验技术》、《临床检验技术》,针对主要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3门课程卷面满分均为 100 分。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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