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常州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常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243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 学费(元/年) |
学前教育(师范) | 80 | 五年制高师师范类考生 | 5200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及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师范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考试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
四、考试安排
五年一贯制“专转本”学前教育(师范)专业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三门。考生还须参加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常州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和泰州学院4所院校联合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及准考证领取等具体事项详见《通知》。
五、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录取规则录取,详见《通知》。对专科所学专业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政策性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考生报名时所填报地址。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常州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常州工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详见招生计划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学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9-88510088
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学校网址:https://www.czu.cn
招生网址:https://zsw.cz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邮编:213032。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