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精神,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规定,面向2025届毕业学年困难学生提前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帮助坚定就业信心,顺利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对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该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符合多重申领条件的,选择其中一类申领;已经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领。
二、申请方式
一次性求职补贴实行网上申领模式,申请人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签署《承诺书》确认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承诺如有虚假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具体步骤请查阅《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说明书》。
三、审核发放程序
实行逐层负责制,共分3步。第一步,初审核实。各院校根据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请信息,对照相关资料原件初审核实,确保完整准确后进行公示,提交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复审。公示时,要按照《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第二步,复审确认。各县区人社部门对系统中院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审核不通过的,逐人注明原因回退本人重新申请。第三步,发放补贴。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优先选择工商银行账户)。
四、审核内容
申请人根据困难类别主要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低保家庭学生。本人身份证、《低保证》、《户口本》、2024年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本人户口已从家庭转出的,提供户籍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进行佐证。
(二)零就业家庭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资料、县级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资料。本人户口已从家庭转出的,提供户籍证明等有法律效力的佐证资料。外省生源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特困学生。本人身份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本人户口已从家庭转出的,提供户籍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进行佐证。
(五)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贷款合同或经学校助学贷款资助中心确认,加盖公章的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以上资料中,由于补贴申领人在网上注册时,已进行实名认证,因此申报系统中无需上传身份证。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