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分类考试第二次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0045)
一、报名条件
(一)高中毕业生: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中职毕业生: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达到此条件并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高中毕业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四)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完成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历证明)。
二、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至4月8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填报我校志愿。
四、
(一)高中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
3.填报我校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
(二)中职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2024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
3.填报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
(三)考试大纲
我校2024年分类考试第二次招生的各专业考试大纲及
五、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9: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https://www.trpec.edu.cn/xxfw/zsxx/),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9:00(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
3.考试要求:所有第二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按要求来校参加现场
(三)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相关考试安排,我校将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网招生信息栏目(https://www.trpec.edu.cn/xxfw/zsxx/)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六、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成绩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不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
1.文化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
2.职业技能
七、录取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职业技能
(三)按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及贵州省相关规定执行。
1.预录取名单公示: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拟录取名单。
2.免试生录取:根据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按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进行录取。
3.被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分类考试。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四)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示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如非身体原因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单位证明)等特殊情况,我校一律不予退档。
八、学费
(一)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贵州省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九、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5000元/生·年;
(三)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3300元/生·年。
十、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招生就业处王老师
(二)联系电话:(0856)5212456、5215456
(三)学校网址:https://www.trpec.edu.cn
(四)学校地址: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202号
(五)邮编:554300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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