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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5年招生简介

| 来源:四川音乐学院 1069

一、学校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创办于1954年,是中国西南地区一所历史悠久、极具影响的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陈萨、王心源、孙麒麟,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吉他演奏家匡俊宏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川音乐学院为依托,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学校有武侯和新都两个校区,开设了与本科层次贯通培养的近50个相关专业,设有六年制和三年制中专。武侯校区设有键盘、民族器乐、西洋管弦乐、打击乐、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作曲等30多个专业(方向),新都校区设有声乐(流行演唱)、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中国舞、流行舞等专业(方向)。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等艺术专业人才,为川音及其他高等艺术本科院校培养后备专业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就读校区

(一)武侯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二)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说明:

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在录取时对各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跨省招生计划预计6月底至7月初下达,我校将在跨省招生计划下达后,据此办理录取手续。未给我校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省(市、区),我校无法办理该省(市、区)考生的录取手续。请考生慎重报考。

3.专业、文化考试结束后,考生可查看自己的考试科目成绩、综合成绩及位次、拟录取状态等。

4.本招生简介公布后,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有调整,将按最新标准收取费用。

5.上级主管部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调整的,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6.目前我校校考暂停,省统考专业科目中未涉及作曲、指挥,请作曲、指挥专业的考生慎重报考。

7.表格中的“∕”表示我校2025年不招收该招考方向学生。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具有学习艺术专业的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作曲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初步的音乐创作能力和乐理基础知识;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表演素质,反应灵敏,口齿清楚,能讲普通话)。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生;

2.普通初中非毕业班学生;

3.普通小学非毕业班学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港澳台及国外的小学生、初中生。

五、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

1.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5年招生报名交费全部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请在手机微信搜索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添加关注后,点击下方菜单“考生报名”选“艺术附中”即可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包括微信报名、微信交费、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请在报名前准备好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近期证件照电子档,报名时需上传审核。

2.为保证考生信息准确及后期顺利办理录取手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务必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要求的格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如因上述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无法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以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为准(交考生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其后一律不得自行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如因此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应认真填报报名信息,各项信息应与提交材料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或学籍证明上的印章文字完全一致)。

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正反面1:1比例复印到A4打印纸上,复印件要求浓度均匀,图像清晰,不能有任何遮盖或涂改,不能扫描后打印。然后请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下方空白区域手写“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上姓名与日期。

学籍证明(或毕业证):应届毕业生请在微信公众号下载我校提供的学籍证明模板文件,严格按照模板的格式和内容在电脑上填写清楚后用A4纸打印,不能有任何遮盖或涂改,文件右下角的落款名称必须和学校公章完全一致,盖章必须字迹清晰,不能有缺损,不能只盖章不写落款;往届毕业生请毕业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在毕业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开具学籍证明,或者可用毕业证原件拍照上传代替学籍证明。

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用扫描仪或手机等设备处理成清晰图片再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审核。

3.考生在报名交费过程中,请核对交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交费成功后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间截止时仍未交费的报考信息无效。

4.考生最多可兼报1个专业。报考舞蹈表演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专业。

5.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微信报名并交费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PDF格式准考证。

6.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报名考试有关安排如下:

微信报名、缴费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至28日12:00。

缴费标准:每个专业报名费200元。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至考试结束。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13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考试地点:

(1)音乐表演、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武侯校区(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2)舞蹈表演专业的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

(二)专业考试

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

音乐表演各专业面试采取现场录制音视频的考试方式,评委根据录制的音视频对考生考试表现独立评分,考试现场不安排评委。“视唱”采取机考的方式进行,“练耳(听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作曲: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歌曲写作55分(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2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1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2.指挥: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指挥法40分[指挥一首交响乐作品片段或一首合唱曲作品。曲目自选,考生自备曲目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用音乐文件,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③乐理与和声基础知识15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钢琴演奏35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3.钢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钢琴演奏9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要求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4.手风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手风琴演奏9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代替考试。

5.电子管风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电子管风琴演奏9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代替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6.电子钢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电子钢琴演奏9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至少一首使用电钢功能),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不能使用其他乐器代替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7.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管):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乐器演奏9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木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均可):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乐曲限外国作品,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高音或中音木笛演奏均可);使用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演奏的,考试曲目的范围及要求与各自专业相同。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8.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弦乐演奏9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竖琴(演奏竖琴、钢琴均可):竖琴演奏音阶一条,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使用钢琴演奏的,考试曲目与钢琴专业考试范围及要求相同。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9.西洋打击乐: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乐器演奏90分(马林巴、小军鼓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0.民族吹打乐(打击乐):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乐器演奏90分[马林巴乐曲一首(必选),小军鼓、大堂鼓、排鼓乐曲任选一首。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1.吉他: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吉他演奏90分[演奏音阶练习曲一首,琶音练习曲一首,轮指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2.民乐(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阮、箜篌、大提琴):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演奏9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二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3.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声乐演唱90分[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音乐(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4.声乐(流行演唱):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声乐演唱90分[自选歌曲一首,自备伴奏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考生也可自弹自唱(弹唱乐器自备,钢琴除外)。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5.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鼓、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管):①视唱练耳10分(视唱5分、听力测试5分);②流行器乐演奏90分(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7分钟)。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6.舞蹈表演(中国舞、流行舞):①面试30分(A语言表达;B目测外形);②基本功测试35分(A柔韧度;B弹跳;C技巧展示);③艺术表现力35分(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时间2分钟内,自备紧身练功服、练功鞋及表演服装、道具和以MP3的格式存入U盘的伴奏音乐)。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7.戏剧表演:①朗诵35分(自备文稿)分;②命题小品35分;③艺术特长展示30分(舞蹈片段;演唱歌曲一首,考生自备以MP3的格式存入U盘的伴奏音乐,如遇伴奏音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18.播音与主持:①指定文稿朗读35分;②朗诵(自备文稿)35分;③艺术特长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等均可)30分。各科目成绩均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分100分。

说明:

(1)各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根据各科目规定的分值,按比例折算后计入专业成绩总分。各科目成绩保留3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2)《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调号范围无升降号,常见的拍子及节奏型;

练耳(听力测试)(笔试):2-5音组、和声音程(包括所有自然音程),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4小节节奏。

(三)文化考试

各专业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报考六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报考三年制中专的考生,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文化成绩总分。各科目成绩保留整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不宜继续学习疾病的,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七、录取规则及有关要求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体检,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学校保留各专业不录取满额的权力。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文化课考试情况和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划定。各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六年制:专业成绩总分×80%+(语文+数学)×10%

三年制:专业成绩总分×70%+(语文+数学+英语)×10%

(2)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三年制:专业成绩总分×70%+(语文+数学+英语)×1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2.考试科目中有缺考或考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考生专业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时计划可适当调整。调整基本原则如下:

(1)同一学制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之间调整。

(2)同一招考组(如:西洋弦乐、西洋管乐、民乐吹打乐、民族弦乐、民族弹拨各为一个招考组)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器种、舞种、唱法之间调整。

(3)同一专业授课院系内的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考方向之间调整。

(4)专业授课院系之间调整。

4.学生入学后,在录取的专业(方向)所在院系进行专业学习,不得更换专业授课院系。

八、考生注意事项

1.学校提供钢琴(品牌:YAMAHA,型号:C7)、电子管风琴(雅马哈电子管风琴02C和吟飞电子管风琴1000E)、电子钢琴(品牌:YAMAHA,型号:cvp809)、打击乐器[小军鼓:1个(品牌:YAMAHA:CSM1450AII);马林巴琴:1台(品牌:ADAMS音域:5组);定音鼓:1套(品牌:ADAMS);5音排鼓1套(品牌:苏州);5鼓爵士鼓:1套(品牌:YAMAHA:StageCustom)],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自备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的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乐器,并提前与招生处预约安放在考场,考试时不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2.除西洋管乐和打击乐(马林巴要求背谱演奏)专业在考试时对背谱不作硬性要求外,其它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演奏(唱)考试均要求背谱,考试曲目自选。考生在选择考试曲目时,应充分考虑曲目的合理安排以及对曲目总体音乐形象、自身演奏(唱)水平的全面展示。特别是器乐演奏科目考生,须演奏完该专业应考的各类型曲目,不得缺项。

3.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律按当年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六年制中专实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后,经考核,思想品德和成绩合格即升入高中阶段学习,学费以当年高中新生学费为准。

4.为保证招生质量,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成都市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须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高中毕业时我校才能统一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如不迁移户口一切后果自负。

6.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需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我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后一周内交到招生处,逾期不予办理退录手续,并因此造成来年不能参加招生考试或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7.本招生简介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地址邮编: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610021

学校网址:https://www.sccm.edu.cn/

招生部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学校招生处(咨询:028-85430270;028-85430022)

附中武侯校区:咨询电话028—85430479

附中新都校区:咨询电话028—89390068

附中网址:http://www.sccm.edu.cn/jx_ysfz.html

附中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sccm.edu.cn/dz_zsc/list-167.html

特别提示: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的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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