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66;在豫招生代码:6317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 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占地面积共80.79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41.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59亿元,教学
目前学校设
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
建校近72年来,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专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专业教学培养外语以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
第五章 报到注册
第十九条 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学校上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学生入校后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4年学费:
2024年住宿费标准暂定: 4人间900元/年/生;5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7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教材费:800元/生/年。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历年来一直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利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76816 62576805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2576861
学校网址:www.hamc.edu.cn
电子邮箱:hnyz62576816@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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